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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坚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五年来,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9万件,判处罪犯17.2万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决战决胜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20件1.06万人,财产处置到位75.9亿元,处置到位率84.4%,史春杰、冯强、王利明、易连峰等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从2018年的4417件,下降至2022年的2114件,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建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督办机制,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2755件4220人,其中原厅局级被告人131人,原中管干部孙怀山、蒙永山接受法律审判,“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违法所得被依法裁定没收,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圆满完成特赦重大任务,依法特赦罪犯331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对134件案件的18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专项整治,不允许任何人有法外特权。
——节选自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上数据表明,2018年至2023年,内蒙古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9万件,判处罪犯17.2万人,对134件案件的18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由此可知,内蒙古各级法院近五年的无罪判决比例是万分之十点八(186÷172000=0.00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