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至今已有四年,关于此案仍不时会有所讨论——白某某是为抗拒自己被强奸才致男方重伤的,为何不算正当防卫?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判决的这起“过失致人重伤”案,成为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后的一个“试金石”。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此案判决书公布后,引发强烈争议,便将判决书从网上撤掉了。目前已检索不到。
据网上流传的判决书截图显示,这份判决书案号为(2020)陕0802刑初529号判决书。
案发一年后,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将此案公诉至法院。白某某曾被刑拘7天,后被取保候审。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30日,被告人白某某与被害人马某某搭伙驾车去神木,在返回途中马某某将车驶入榆阳区XX线XX路,欲与白某某发生性关系遭拒。白某某趁马某某下车往副驾驶绕行之际将车门反锁,马某某要求白某某打开车门遭白某某拒绝,马某某趴在车头,用木棍、石头砸车玻璃。白某某将车发动向前行驶,在驶离土路打方向时,致马某某摔到路边土坑受伤。经榆林驼城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马某某损伤程度分别属重伤二级、轻伤一级。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马某某3.7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某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辩护人关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白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just law注意到,此案判决书公布后,在法律圈引发热议——白某某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多位法律人士就判决书公布的情形分析,均认为白某某构成正当防卫,且不存在防卫过当。因为她当时已处在极为危险的境地,面临着随时有可能被实施强奸的危险。“马某某想要对白某某实施强奸犯罪,他趴在车头,用木棍和石头砸车玻璃。在这种情况下,白某某该怎么办呢?马某某随时有可能砸破窗户进入车内进行强奸犯罪。”一位法律人士分析说。
另一位律师分析时解释,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马某某欲强行要与白某某发生性关系,且是在着手实施这个行为了,此时,白某某对他进行了防卫行为,即开车向前行驶,虽然造成了伤害的结果,但显然是为了逃离正在发生的企图强奸的行为,是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行为,这属于正当防卫的。
事情经过到底如何?just law近期联系到此案的一位知情者。据知情者介绍,白某某与马某某系打麻将时认识的。当天,白某某要开车去神木,由于自己学车不久,沿途要跑高速,来回二百公里,马某某便自告奋勇,说自己会开车、有驾照。“回来的路上,他要趁机占便宜。”知情者说,事发于他们返回途中。车已行驶至将要进县城的地方,但此处荒无人烟,“一看就是个干坏事的地方,周围撂的有卫生纸、避孕套之类。”白某某的辩护律师曾驾车去过事发地,要从国道拐入小道后才能到达,“去了就(判断)是个正当防卫”。事发后,白某某报的警,男方受伤住院了,警方便将她拘留。“从事发地点、周围环境、危险的紧迫性等方面,都能靠到正当防卫上。”辩护律师也曾讲过正当防卫,但白某某说不敢,公安和检察院给她这么定性了,她再说正当防卫的话,对方会说她认罪态度不好。她只要自己不进去就行。
据介绍,双方对事发经过的描述截然相反。男方说,是女的开车把他拉到事发地;女方说,是男的开车将其拉到事发地。但从路上的监控中,隐隐能辨认出是男方开的车。“男的不承认自己想要强奸,但从当时的力量对比,以及女方的车前挡风玻璃被砸毁等细节,(办案机关)才相信了女方的说法。”上述知情者透露,此案审理期间,恰逢正当防卫制度的相关指导性意见发布,但办案的检察院、法院均没有敢大胆适用,以致判决结果遭受巨大非议。
just law查询到,2020年9月,两高一部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据悉,白某某案判决书引发巨大争议后,其辩护律师曾接到许多同行的电话。但他也很无奈,白某某坚持认罪认罚,他的辩护很受掣肘。一审后,白某某没有上诉,马某某一方也再没事了。
一起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都认了,一些法律人为何不认可呢?此案能经得起历史检验和良心叩问吗?她怕失去自由,选择背负罪名……这不是正当防卫制度该有的案例,也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现象。留给当地司法机关纠错的时机不多了!
本文来源于公众号:jus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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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女子为抗拒强奸致男方重伤被判刑,律师:她曾被刑拘7天,怕再进去就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