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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74岁老人持续信访后被控“敲诈勒索”原因竟是为父追凶40年
作者:陆炎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11 14:05:30

作者| 陆炎 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人我场

现年74岁的常柏青老人,是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长住北京通州。

上世纪70年代,常柏青的父亲被诬陷“偷拿生产队豆子”,在被批斗过程中,遭大队支部书记等人殴打后死亡

父亲平反后,常柏青和妹妹从1982年开始了长达40年的追凶之路,希望严惩打死其父的凶手,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30万元等。当地政府曾多次出台方案,希望化解常柏青老人的心结,一直无果。

2021年11月,当常柏青老人又一次提出要去信访后,当地警方终于“忍无可忍”,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把老人抓了。关了两个多月后,老人被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

常柏青老人被控对政府进行“敲诈勒索”。

2022年6月,蔚县检察院对常柏青提起了公诉,指控的罪名是“敲诈勒索罪”。检方称,常柏青老人从2015年开始多次以信访相“要挟”,向当地政府“施压”,强行索要公私财物。

笔者获悉,2023年10月,蔚县法院已对该案一审开庭审理。身体不便的常柏青老人,坐在轮椅上受审


「为父追凶40年」


当同龄的老人已在安享晚年时,常柏青还在寻找一个公道。

笔者从家属处获取的一份河北省蔚县政府于2005年12月作出的《关于常柏林上访问题调处安置意见》文件显示,常柏青与其妹妹常柏林,多年来一直在信访。

上述文件显示,常柏青姐妹二人的父亲常江,曾在国民党军队当兵;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常江遭到了不公正对待。

1971年,常江被认为“偷拿了生产队几斤豆子”,随后,被当时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司才及几名群众殴打、辱骂;第三天死亡。

又过了些年,社会形势变好了,常江被认定为“极左路线迫害致死,应予平反,恢复名誉”。

父亲被迫害致死的时候,常柏青姐妹不敢作声。父亲平反后,她们开始了长达40年的信访之路,提出了严惩凶手、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赔偿上访误工费等诉求。

为了解决信访问题,使常柏青姐妹“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稳定”,当地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安置方案。

官方文件显示,对于凶手司才,早有处理结论:大队党支部书记司才未能制止殴打,并且亲自动手,应负主要责任,令其深刻检查……1987年5月,司才被撤销村支部书记

文件还显示,官方认为,常柏青姐妹要求按《国家赔偿法》赔偿其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30万元的诉求,“村委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索赔要求不适用《国家赔偿法》,不能对其赔偿;本着尽量照顾的原则,可按当地高规格殡葬习俗,解决丧葬费1000元。”

关于常柏青姐妹提出赔偿上访误工费用的诉求,官方称,考虑到她们常年在外上访,生活较为困难,由民政部门发放2万元生活救济补助。

此外,当地政府还提出了为常柏青姐妹解决退休待遇、解决住房问题等一系列生活安置的方案。

常柏青家人向笔者介绍,相关部门提出的方案,从经济因素来看,确实挺优厚,但是,“严惩凶手”的核心诉求,却始终没能达到

因此,常柏青姐妹未曾接受这些方案,未曾就此停下维权的脚步。


「“敲诈勒索罪”」


2021年11月,常柏青老人又一次去信访,刚刷完第一次身份证还没进去登记,就被蔚县的领导打电话喊走;随后,常柏青被蔚县警方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刑事拘留。

常柏青信访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常柏青家人介绍,常柏青老人前往相关部门,都是依法登记,没有任何过分的举动,何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被关押两个多月后,2022年1月25日春节前,常柏青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和家人团聚。

常柏青家人还说,老人在被羁押期间,终于想通了,“岁数也大了,信访也可能确实不会有结果了。虽然心里不同意,终于还是签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笔者获取的这份《息诉罢访承诺书》,载明了政府的安置方案:按照“老有所养”原则,由乡政府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困难救助,直到终老;每年解决租房费X万元;办理门诊特殊病就医证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

常柏青及家人本以为,承诺了息诉罢访,走出看守所,以后就平安了;但在2022年6月,常柏青被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罪名是“敲诈勒索罪”

蔚县检察院(图片来源网络)

笔者获取的起诉书内容显示,检方指控,常柏青在信访事项已终结、且蔚县政府多次给予照顾性安置的情况下,多年来仍以种种理由,多次利用重大节日和国家重大活动,造势越级上访,向劝返工作人员以各种名目索要钱财。

检方指控的五起“犯罪事实”,时间跨度为2015年8月至2021年11月。主要内容为:

蔚县杨庄窠乡政府派人去给常柏青做教育疏导工作;常柏青以“去国家信访局刷身份证登记上访”相要挟,向相关人员索要没有依据的看病费用、车费、电话费或者日用品、日常服用药品等。

乡政府工作人员“被迫”每次给付的财物金额,则为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蔚县检察院称,常柏青为达到自己的不当目的,多次造势越级上访,向政府施压,经训诫后仍不改正,特别是信访事项终结后,以同一事项继续非正常上访,当地政府为了劝返常柏青,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劝返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工作,后果严重。

常柏青老人被控“敲诈勒索”政府。

检察院还称,常柏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造势上访相要挟,强行索要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乡政府的工作秩序,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责。


「“一百种方法刑事你”」


在常柏青家人看来,这桩案件就是河北版的“一百种方法刑事你”。

常柏青家人说,公诉机关指控她强索“日用品”“日常服用药品”,就是些裤衩、香皂、毛巾、速效救心丸等。

常柏青两姐妹穷尽一生,始终未能说服相关部门,去追究打死父亲的“凶手”的刑事责任;而常柏青却因为上访被“刑事”——“一个人的一条性命,竟然还没有那些裤衩、香皂、毛巾、速效救心丸更值得被法律所保护?”

笔者从常柏青家人处获悉,常柏青今年10月在蔚县法院受审时,因身体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其辩护人曾当庭指出:

1、信访是常柏青的合法权利,本案的导火索,并非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受到“要挟”和“敲诈勒索”,也不是常柏青扰乱了信访部门、乡政府的工作秩序,而是因为她的持续信访,激怒了当地领导,招来了打击报复,本案蔚县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为所有发生“勒索”事实的犯罪地点都在北京;

2、“杀人偿命”自古以来被奉为天理,相关部门本应为“为父追凶”的常柏青等人主持公道,但最终却只追究了打死人的村干部的行政责任;因此,虽然“信访事项终结”,但常柏青继续上访仍是合理合法的。

3、政府有国家暴力机器作为支撑,根本不可能成为被敲诈勒索的对象,不可能因陷入“恐惧心理”而被迫交出财物。部分日用口、药品虽然是接访人员花钱买的,但常柏青没有以恶害相通告,不可能危及人身权利,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并且,有些药品还是政府人员看到常柏青发病,主动购买的。并且,也没有一个人主动报案被敲诈勒索;

4、政府人员在接访的过程中限制、侵害了常柏青合法的信访权利、人身自由权利,甚至安排在条件很差、没有窗户的宾馆房间内,对其造成生活上的困难和不便,按常情常理,应当在物质和经济上,予以一定的补偿和照顾,给其买的也都是廉价的日用口和药品,满足的是基本生活需求,合情合理合法。

常柏青家人还介绍,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曾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合议庭考虑将常柏青的行为定性为“寻衅滋事”

“对寻衅滋事的指控,我们同样不能接受。”常柏青家人说,众所周知,访民被“寻衅滋事”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如果硬要扣这个罪名,更加证明司法机关是在充当打击报复访民的工具。

11月8日,常柏青家人告诉笔者,老人“完全无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法认可,“我们作为家属也非常不容易,也不希望年逾古稀的老人又因为被判有罪而走上上诉、申诉、上访的道路。毕竟她真的放下了,再也不为父亲那点事上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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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持续信访,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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