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火
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时,“律师冯波涉黑”上诉一案,第三次在广西来宾中院开庭审理。
律师怎么可能涉黑?根据北京青年报2023年7月14日报道《律师卷入“涉黑案”被判十年,称遭刑讯逼供》:
广西律师冯波曾担任当地商人刘强名下组织桂林北京商会的法律顾问。
2022年,刘强因涉黑等被判处刑期25年。而曾经作为桂林北京商会法律顾问的冯波,也受到牵连,身陷囹圄。
一审法院认为,冯波作为“刘强组织”的法律顾问,明知刘强从事套路贷等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
冯波本人为自己做作了无罪辩解,他表示,自己未曾参与放贷,也不知道刘强及其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冯波说,自己是作为律师,受律所指派,为商会提供法律服务。
冯波辩护人也提出,提供法律意见和代理诉讼,只是履行他作为律师的职责,“只要服务本身没有超出范围,不能用当事人(的行为)倒回看律师是否合法,应该看律师本身的行为。”
2023年3月,来宾市兴宾区法院一审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冯波有期徒刑10年。
冯波上诉后,今年8月,“冯波涉黑案”曾出现“二审法院恶意剥夺辩护律师辩护权”的荒诞情节,引发社会公众关注。
根据笔者此前文章,2023年8月7日上午,来宾中院开庭审理冯波上诉案,但就在两位辩护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昊宸还在法庭外接受“安检”、尚未进入法庭时,法院工作人员就出来向辩护人表示:
“庭审已经结束了。”
剥夺律师辩护权事情引发关注后,来宾中院公开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将继续开庭审理该案,“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依法充分行使辩护权,维护程序公正,确保案件质量,改进司法作风。”
12月19日该案开庭审理。笔者从参与旁听人员处获悉,在庭上,冯波讲述了自己遭受侦查人员变相肉刑的经过,“我觉得我都快死了。”
以下是冯波自述其被抓及遭遇变相肉刑的经过:
2022年6月20日晚上,他们在桂林七星区法院门口抓的我,当时我就跟他说我是政协委员,回答说我毕竟不是人大代表。
刑诉法确实没有政协委员,但是实践操作中政协委员是不是和人大代表一样的,今天旁听的也有很多政协委员,不要自作多情了,在来宾是完全不一样的,从此侦查人员再也没有问过我是不是政协委员。
带我过来的时候,6月21日你看到(同录)有面包,因为6月20日没有给我吃饭,21日一早马上提讯,给我个面包,对我来说面包跟毒药差不多,糖尿病人不能吃面包。
后面直接监视居住,我以为对我还比较客气,但是直接把我丢到了清风苑。
清风苑是哪里?后面才知道是来宾市检察院提供给来宾市公安局的办案场所。
监视居住是限制自由,是可以跟家属一起同住的,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不过需要报告,你这个清风苑是剥夺自由还是限制自由?
清风苑进大门就是一道铁门,刷卡进入,进去一栋楼房,走手边第一个房间,又是一道门,进入右手边的房间,又是一道门,全部都是铁门,刷卡进去。
房间设置,一个审讯台、一个凳子,有毛毯包着、厚厚的地毯,免得撞人,不见天日,空调温度调到22度或者23度,要求开高一点,免谈!
辅警两个、24小时轮班。皮凳子,没有靠背,三四十公分,不能随便坐着……如果要移动,辅警就抓着你的肩膀,不是抓衣服,是抓着肉,不给动一动。
上厕所、喝水要喊报告,90%的情况下是“不同意”。
这种情况下,刚刚出院2个月,病历上面写着13个病,我能坐几天?我觉得我都快死了。
他觉得我受不了了,办案人员过来问话,问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刘强(涉黑案主犯)跟秦虹霞什么关系,他俩很暧昧,有传闻,我说我搞不清楚可能比较暧昧吧。
“你不老实,重新作证。”一定要说的跟他一样,不一样就换草凳,不平。高低不平,需要来回挪动稳定自己。
我的屁股当时是什么样子,不仅仅是红斑,现在都可以给你们看看留下的痕迹。
水浒传中林冲大闹野猪林,当时押差给他穿草鞋,折磨得路都走不动,就是这个感觉。
清风苑是两道大门紧锁,前后安排1个辅警看管我,4个辅警,24小时轮班倒。每天要求我坐一个小板凳,必须双手放在膝盖,一动不动,一天从早上6点到晚上24:00,一天坐18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