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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本卷宗、近千万字,镇雄法院强行开庭前会议却只给48小时准备——谢思高律师实名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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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28 14:23:46  |
我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谢思高律师。今天,我要举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在本案审理中的严重程序违法行为。
作为鲁逸荣涉嫌行贿罪、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的辩护人,我亲身经历了法院如何无视律师的基本权利,强行压缩阅卷时间,剥夺辩护准备权。
这不是个案,而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践踏!我强烈要求镇雄县人民法院王晋东院长立即介入,保障律师的阅卷权,纠正这些违法行为,确保被告人获得公平审判。
想象一下:133本卷宗,千万字的证据材料,涉及多宗复杂罪名。作为外地律师,我千里迢迢赶到镇雄县,花了两天时间拷贝电子卷宗。结果,法院突然通知要在短短48小时后召开庭前会议!这不是审理案件,这是明目张胆地阻挠辩护!
下面,我来一一揭露这些问题,呼吁大家关注转发,共同监督司法公正。
海量卷宗仅给1~2天阅卷
强行开庭前会议,严重侵害律师阅卷权
2026年1月21日,我才从检察院拿到这些133本案卷的电子卷宗。上千万字的内容需要仔细分析证据、查找漏洞、准备辩护策略。
裴彬法官明明知道卷宗数量多、内容复杂,却在1月23日突然发出通知(通知书显示时间是1月23日,但我实际是在1月27日上午9时44分才收到通知书,距离开会不足48小时),定于1月29日上午9时开庭前会议。
这完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的规定。更可气的是,裴彬法官此前多次承诺:考虑到我是外地律师,会至少提前十天协商时间。
可现在呢?从拿到卷宗到开会,只有短短几天,怎么可能在1~2天内阅完上千万字?辩护人根本无法准备意见,这不是保障权利,这是赤裸裸地剥夺权利!镇雄法院的这种做法,程序严重违法,直接侵害了律师的阅卷权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到底还有没有公正可言?
已发函调取证据和录音录像
却不等调取完就强行开会,程序违法加剧
两个月前的2025年11月26日,我已申请调取证明当事人鲁逸荣无罪或罪轻的关键证据,包括生活区同步录音录像等材料。裴彬法官虽向检察院发出调取函件,但至今未调取到位。为什么不等证据调过来就急于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本该处理证据争议、管辖异议,没有完整材料,怎么讨论?这是典型的“走形式”审理,严重违反程序正义原则,可能导致庭审证据突袭,侵害被告人权益。
裴彬法官的急躁推进,完全无视辩护人的合理需求。这不只是疏忽,而是对法律的公然漠视!王晋东院长,贵院必须立即监督,责令暂停会议,直至证据调取完毕。
起诉书连金额都没写清楚,指控不明
却强行推进会议,无法准备辩护
起诉书根本没有明确指控行贿的具体金额,也没有说明既遂未遂状态。这属于指控不明,无法处理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在上一次庭前会议(2025年12月10日),我已提交书面异议,要求公诉机关变更或撤回起诉。但裴彬法官置之不理,仅让“控辩双方协商”,现在又强行开第二次会议。
起诉条件不完备,怎么准备辩护材料?怎么应对会议?这让律师和被告人陷入被动,程序严重违法!贵院不能继续纵容,必须责令检察院完善起诉书,否则会议不应召开。
突然通知开会,涉嫌心生怨恨、打击报复
剥夺准备时间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一切发生在家属投诉裴彬法官不依法调取证据、法院内部处理之后。此前,家属对裴彬法官进行投诉,裴彬法官受到法院内部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裴彬同志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处理)。
2026年1月20日、21日,我在镇雄县拷贝卷宗,还到督察室说明投诉问题。当时裴彬法官没提开会事宜,却在投诉处理完的23日突然发通知书定于29日开会。没有提前协商,没有预留时间,这不是正常程序,这是心生怨恨、利用职权对律师和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
1月16日至21日,我多次与裴彬法官、督察室见面,如果真要开会,为什么不当面协商?反而“偷摸摸”地发通知,导致我27日才收到。裴彬法官违背承诺,不提前协商时间,也不给律师阅卷时间,不考虑辩护人已有其他开庭安排。这完全是故意刁难,程序严重违法!
此外,法院尚未获得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标罪的指定管辖文书,就不应就这些罪名开会。这进一步证明了推进的草率和违法。
本案自2024年9月27日受理起诉,在已经两次以“检察院补充侦查,申请延期审理”为由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情况下,裴彬法官又两次以补充起诉为由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无任何法律依据,导致被告人被超期羁押近六个月。
这违反刑事诉讼法,最高法、最高检明确规定超期羁押须严肃查处。我和家属多次反映,包括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但未得到解决。这不仅是程序违法,更是侵害人权!
镇雄县人民法院的这些行为,已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作为辩护律师,我谢思高实名维权,强烈要求王晋东院长:
1 立即暂停1月29日庭前会议,给律师充足阅卷和准备时间,至少给15~20天的阅卷时间;
2 责令调取所有申请证据,直至完整后再开会;
3 立即回应辩护人对起诉书提出的异议,责令镇雄检察院确定行贿的金额、既遂未遂的金额等事实,补充起诉书和相关材料,否则无法召开庭前会议;
4 调查裴彬法官的程序违法行为,尤其严查超期羁押问题,依法对当事人鲁逸荣取保候审,保障当事人和律师权益。
司法不是儿戏,程序正义是底线!如果贵院继续无视,我将向上级法院、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续反映。希望王晋东院长正面回应,维护法治尊严。
(注:本文基于事实,旨在维权。如有异议,欢迎法院书面回复)
以上文章,来源于谢思高律师的公众号:重新定义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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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133本卷宗、近千万字,镇雄法院强行开庭前会议却只给48小时准备——谢思高律师实名维权
本文关键词:镇雄法院,庭前会议,律师实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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