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刑法理论 >> 正文

广东省医药集团总经理受贿近30万被判三年
作者:刘晓星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6 23:08:00

  (记者 刘晓星 通讯员 海法宣)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医药集团)总经理杨某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近30万元。虽然事后自首并且退还赃款,依然无法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近日,杨某因受贿罪,被海珠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杨某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在担任省医药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广东广弘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副总经理聂某(均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港币41万元(折合人民币435584元)。随后,杨某将上述款项中15万元人民币用于业务开支。

  2005年2月,在将省医药集团的芳村区塞坝口27号仓库第A、B、C幢物业转让给广东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杨某收受了润盛董事长陈俊某、副总经理陈金某(均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1万元。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广东省医药集团总经理受贿近30万被判三年

本文关键词:广东省医药集团,受贿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