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李修蛟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刑法理论 >> 以案析法 >> 正文

[广州刑事律师] 2名女子涉嫌盗换美金获刑 上诉后重审加判7年
作者:练情情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4 18:23:52

  昨日,一名40多岁男子朱豹松拿着判决书号啕大哭,另有两名女被告也在羁押室大哭,隔几个房间都能听到她们的哭声。原来这名男子的妻子方华涉嫌盗换美金,一审判了三年,妻子称自己冤枉,有不在场证据,请律师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没想到,昨日重审宣判,妻子的刑罚反而重了,被判十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方华是广东惠来县人,今年40岁,被抓前与丈夫在瑶台流动摆卖儿童服装。另一名被告李玉花为广西人,45岁,被抓前与丈夫在新市开店做生意。两名被告在宣判后大喊冤枉,哭叫着不肯离开法庭。两被告人的丈夫坚称妻子无辜,打算再次提起上诉,并认为法院重审后加重被告的刑罚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指控:

  两人涉嫌盗换美金两万元

  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指控,2007年3月24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李玉花、方华在广州市环市中路315号惠州大厦副楼205房,以兑换美元为名,趁被害人GIRALDO GIRALDO SANDRA YANNETH不备之机,使用小面额美元394元调换其美元20000元,骗取被害人美元19604元(折合人民币151654.58元),得手后携款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的主要证据为被害人陈述和辨认笔录。被害人称,2007年3月23日中午11时许,她在流花宾馆附近见到兑换外币的人,收下一张名片。第二天中午12时55分,一男二女依约来到其朋友SHARMA的公司找她,拿出15万元人民币,她就将2万美元交对方查验。三人查验完毕后,将美元用红色塑料袋装好还给她,并约定一起到银行办理转款手续。三人离开后她与朋友发现2万美元已被调包为396美元,除最上面的美元是百元面值外,其余都是1元。

  一审:

  构成诈骗罪方华判三年

  2007年3月26日中午,被害人与SHARMA到流花宾馆办事时,在麦当劳见到一名女子,为被告人方华,发现该人正是两天前诈骗她2万美元的三人之一,于是报警将方华抓获。

  另一证人为被害人的朋友,他称2007年3月25日,他在流花宾馆门口分别认出了前一天到办公室换钱的一男一女。他跟对方约好到花园酒店门口见面,并告知SHARMA。他认出的这个女人就是李玉花。李玉花见到SHARMA后想逃跑,被二人抓获。

[1] [2] [3] 下一页

原文链接:2名女子涉嫌盗换美金获刑 上诉后重审加判7年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国内知名的一线刑辩律师,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更多[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上“[广州刑事律师]”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门专题
     
    焦点图文

    “广州老检辩队”——全是检察官出身的
    “广州老检辩队”,都是资深检察官出身的律师,专业精,经验足,够水准!我们非常自豪你向大家介绍,一支资深的检察官出身的专业刑事律师团,广州老检辩队。01 李修蛟律师李修蛟律师是团……

    拆除合肥司法违建 ——斯伟江律师关于吕
     这是个采取刑讯逼供,威胁,利诱,做假笔录等方式诬陷律师的假案,包公故里,明目张胆制造冤案。​​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经过长达六天……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微信同号:1371907345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邮编:510620
    请使用962*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广州刑事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