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网北海10月20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副主任陈有西律师,今天上午旁听了北海中级法院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的公开审判。法庭今天匆匆结束了六天半的违法证据排除审理程序,进入法庭案情调查。
检察机关当庭撤回了十多份律师质疑的违法证据,宣布不作为证据使用。原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前审讯的口供几乎都不作为证据,前三份《起诉书》依据的证据体系基本崩溃。因此检察院自动“注销”。杨金柱律师称这是北海检察院的创造。而支持现在重作的第四份《起诉书》的证据,全部是法院审判阶段违法延期审理期间,检察机关帮助公安取证的。基础程序都是违法的。一个案件四份重写的《起诉书》、作废全部原公安侦查阶段证据,用审判阶段的补证来指控定罪,这在中国刑事审判中也可能是绝无仅有的。此案无法有罪判决的命运基本确定。
但是,北海中院合议庭今天除了对检察院明确撤回不作为证据的口供宣布排除外,对律师团六天中重点质疑的三份被告口供全部驳回律师的异议,认定为可以进入法庭调查的证据。据称前天法庭休庭一天,公检法进行了协调。北海中院似乎早有计划。如此认证,招来律师团一片反对声和抗议声。但是法庭仍然决定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律师服从。连一贯怪招迭出的杨金柱今天也表现冷静。
法庭驾驭在程序上体现了客观公允,主审法官把握有度,冷静理性。公诉人、辩护律师团都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两位男性公诉人思路清楚,用语文明,没有前阶段的情绪化表现。律师团杨金柱、王兴、周泽、伍雷、杨学林表现上乘、顽强,裴金德的指定新任法律援助律师没有说一句话。今天审理的是除裴金德以外的裴日红等四位被告。
中午便饭后没有休息,迟夙生、陈有西在《民主与法制》记者李蒙、律师团四川律师张颖的陪用下,考察了起诉书指控的所有现场。一一进行实地考察分析。结合陈光武提供的相关法医分析证据,基本可以认定,本案指控裴金德等五人打死人的事实不可能成立。黄焕海的死因同他们的轻微冲突打架没有联系,是其他不明原因掉海致死。两位律师支持北海律师团的基本分析和辩护思路。北海公安机关有为了及时破获命案,明知现场漏洞百出,而嫁祸于没有背景、没有文化的外地到北海的小人物,刑讯逼供获取假口供,故意制造假案的重大嫌疑。
两位律师同时建议北海中级法院合议庭组织现场踏勘,还原过程,核实口供,结合四份《起诉书》的变化和矛盾,以及律师将举证的法医分析证据,只要半天时间,就可以查明本案的虚假性,防止错案冤判。
由于今天上午控方已经撤回了所有原杨在新律师辩护时期质疑的全部虚假证据,杨在新辩护时期的前三份《起诉书》也已经被检察院自动注销,因此杨在新辩护意见和质证意见完全正确,杨不构成帮助伪证罪、完全无罪已经可以认定。杨在新律师应当立即释放出狱。
陈、迟两位律师现场考察事实,同李蒙记者的现场报道观点完全一致,分析思路相同,因此下面将记者的考察和陈有西律师的现场拍摄照片,进行详细综合报道,一一加注分析,供大家明了真相。
同时,也期望北海中级法院、广西区高级法院领导和主审法官,认真阅读本文的分析和今天的现场图片。相信会对他们准确查明假案有直接作用。
律师团证据都已经准备就绪,在排除违法刑讯逼供证据后,律师团会用客观证据证明假案真相。如果北海中院能够尊重事实客观办案,本案无罪判决几无悬疑。
@李蒙记者 : #北海案#现场还原1:昨日下午与搜狐微博的@冰冰郁结 一起重访北海案所有现场,向她讲述案情,身临其境,很复杂的案情,她了解得非常清楚了,还有了自己的分析判断。建议北海市政府开辟一条【11114故意伤害案旅游专线】,一定能拉动北海旅游业上一个新台阶。案情分析:http://t.cn/SvSSLP
- @李蒙记者 : #北海案#现场还原2: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裴金德到“洪记”夜宵店后,包子、三妹、“亚妹”、“OK三”四个女孩不想进去,沿前进路向南走,裴金德跟着她们。这时遇到了杨业勇、杨炳就、裴日亮、裴日红、裴亮、杨炳棋、黄子富、裴奇、劳次等人也到“洪记”来吃夜宵为裴日亮、裴日红这对双胞胎兄弟庆祝生日。
#北海案#现场还原3:裴金德尾随四女孩,走到前进路与北部湾西路的交叉路口时,喝了酒的黄焕海上前与其发生口角,黄焕海叔叔朋友过来,与裴金德小有摩擦,裴被三人放走后沿北部湾西路向西走。在一旁目睹裴金德被追打的包子,此时急忙返回洪记夜宵店,告诉杨业勇等人,裴金德被人打了。
#北海案#现场还原4:黄祖润等三人在北部湾西路的移动营业厅门口,截住了裴金德。说了裴金德几句后,就将他放走了。裴金德继续向西走,黄祖润等三人返回前进路口。
#北海案#现场还原5:杨业勇等人从“洪记”夜宵店冲出来,而黄焕海等三人在前进路路口前进商店前遭遇。在警方认定的这"第一现场",杨业勇等人将黄祖润、陈溢瑞、黄焕海等三人包围。黄祖润说他被带到移动营业厅这边,侄子那边什么情况,就不知道了。小规模冲突后,黄焕海失踪。
@李蒙记者 : #北海案#现场还原6:起诉书说,裴金德此时返回“第一现场”前进商店前,然后指挥裴日红、杨炳祺、裴贵、黄子富等人将黄焕海劫持到水产码头殴打致死,抛尸入海。其中裴金德本人是骑摩托车赶到水产码头的。
#北海案#现场还原7:如果确实嫌疑人抛尸入海,应该就是从这里抛入海中。案发距记者拍摄时正好两年前差不到一个月,估计岸边到水面的距离应该差不多,有五六米高。
#北海案#现场还原8:有人说,黄的颅底骨折是被抛下后磕在石头上造成的,也就是抛之前没有致命伤。果真如此,将未死之人残忍地抛下海中磕死在石头上,如此残忍的行径,不判死刑立即执行能行吗?
#北海案#现场还原9:让我们再来到黄焕海尸体的发现地渔轮厂码头,这里距水产码头约6000米。按照警方说法,尸体被抛入水产码头海中经4天4夜后,漂到下游6000米处被发现。问当地人,海水的流速,涨潮时2公里/小时,落潮时5公里/小时。
#北海案#现场还原10:相比于尸体发现地渔轮厂码头,杀人现场水产码头非常繁忙,杀人现场对面住满了人,这里是水产品集散地,海中也停着许多轮船。黄焕海的尸体从一艘艘轮船间漂过,还不被发现,也是个奇迹。杀人现场旁边是个治安办公室,24小时有人值班。
#北海案#现场还原11:而渔轮厂码头相对清净得多,并且正对着贵州路,是贵州路向北得尽头。裴金德等人从贵州路上来,为何不直接在这里杀人,而要向西再走6000米到繁忙得多的水产码头杀人?在治安办公室的窗口下杀人?呵呵,你懂的。
#北海案#现场还原12:假设渔轮厂码头就是杀人现场,尸体入海后根本没有怎么漂流,那么,这个突出在海面的台子,就应该是将黄焕海尸体抛下的地方,或者,是黄焕海自己失足跌落的地方。如果倒栽下去,颅底磕在五六米下的石头上,骨折是必然的。但如是失足落水,衣服被脱、钱物失踪等还难以解释。
- @李蒙记者 : #北海案#现场还原13:从这个台子上被抛下或失足掉下,头先着地,颅底骨折很有可能。黄焕海自己走到这里看海,到台子上,然后失足落水,因为他和黄祖润、陈溢瑞当晚喝了三瓶白酒,他年仅17岁,可能从未喝如此多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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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案#现场还原14:裴金德的情人宋启玲第一次庭审出庭作证时,说她在明都酒店目睹了第一现场的冲突情况,明都酒店正好在第一现场的正对面,北部湾西路宽有10多米。明都酒店这边,将来是北海案媒体报道的一大要害,我现在只能预言,不能说破。
#北海案#现场还原15:裴金德第一次讯问笔录中称,他从移动大厅门口跑到贵州路与北部湾西路交叉口的皇都大酒店对面,给宋启玲打电话,宋启玲说自己在明都酒店前,他就回来找宋启玲,然后两人一起往东去,经过北部湾广场,到幸福街开房住宿。
#北海案#现场还原16:在北部湾广场附近的马路上,监控录像非常多,只要调取,如果画面上有裴金德宋启玲二人,则根据录像显示时间,即能判断如果裴金德作案,能有多长时间。如没有裴金德宋启玲二人,则宋启玲做伪证很有可能。这些监控录像,北海警方会不调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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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陈有西迟夙生考察裴金德伤害案现场同意律师团公安制造假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