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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庆洪案”:谁那么怕外地律师辩护?
作者:周泽 文章来源: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30 0:33:54

【本站李修蛟律师按】1月29日下午,本人接到电话,自称是贵阳市小河区法院刑庭刘建(音)法官(与黎庆洪案合议庭一成员姓名读音相同),告知黎庆洪案中,本人的当事人胡长江已书面递交法院,拒绝本人为其继续辩护。本人在1月9日至14日的庭审中,依法提出了公诉人、审判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请求与法律意见,虽然法庭违法强行推进庭审,但本人亦隐忍,在多名律师被逐出法庭、遭法庭训诫的情况下,本人未被训诫。本人的庭审表现,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认可,其妻子与其他家属都表示了感谢。接到刘姓法官电话通知后,本人第一时间联系了胡长江的家属,他们对此表现震惊,并深感不解,并说明在休庭期间没有与胡长江沟通过任何有关解聘问题。家属表示不愿意解除本人的委托关系,仍期望本人继续为胡长江提供辩护。在1月8日本人会见胡长江时,他坚称自己无罪,在沟通案情与了解本人的辩护思路与方案后,非常愿意本人担任其辩护人。本人在此要问,是谁去做了胡长江的工作?是谁让他拒绝本人为其辩护?又是谁,在这春节期间,把拒绝辩护的书面材料交到了刚刚节后上班的法官手上?!

 

春节刚过,“黎庆洪案”即出现新状况。云南律师曾维昶、广东律师李修蛟、北京律师王甫、陕西律师段万金等多位律师先后接到自称贵阳市小河法院工作人员的通知:被告人拒绝这些律师继续为他们辩护。而之前,周泽律师在微博上披露,春节期间小河法院有关人员找“黎庆洪案”部分被告人谈话,大意是不要找外地律师,如果需要律师,法院可指定不要钱的。据信,这是小河法院对“黎庆洪案”中真辩、敢辩而不是做“形式辩护”的外地律师的釜底抽薪。

贵阳市小河法院在19日开始的“黎庆洪案”庭审中,对十余位外地律师训诫共二十余次,并将李金星、刘志强、杨名跨、迟夙生四位律师驱逐出法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四位律师被驱逐后,多位律师从各地赶到贵阳声援,表示愿意接受委托继续为有关被告人辩护。114日因被告人黎猛拒绝原来的辩护人继续辩护需要重新委托辩护人,法院被迫休庭,决定对黎庆洪案延期审理后,杨金柱律师公开发表声明,希望本案被告人亲属全面解除贵州本地律师的委托,由其介绍全国知名律师免费为本案被告人辩护。

小河法院做工作让被告人拒绝外地律师辩护,显然是怕外众多外地律师对本案的参与,而抢夺黎庆洪案被告人的辩护权。

被称为“贵州打黑第一案”的“黎庆洪案”曾由贵阳市中院一审,并于20103月由贵阳中院对黎庆洪等17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各被告人均不服贵阳中院的有罪判决,提起上诉后,北京律师周泽接受被告人黎庆洪亲属的委托,担任第一被告人黎庆洪的二审辩护人,为黎庆洪进行无罪辩护。期间,周泽律师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向法院提交了数万字的辩护词,并通过媒体披露黎庆洪等人的冤情,揭露贵州公安“黑打”。而贵阳司法机关则通过《贵阳日报》和《贵阳晚报》制造被告人有罪的舆论。

对“黎庆洪案”被告人的上诉,贵州省高院经审理,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将“黎庆洪案”发回重审。嗣后,贵阳市检察院申请撤诉,并获贵阳市中院准许。

贵阳市检察院撤诉后,公安机关对“黎庆洪案”进行“重新立案重新侦查”,而后又移送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对“黎庆洪案”重新侦查期间,不仅将周泽律师调查取证的诸多证人予以抓捕,还将周泽律师的委托人也予以抓捕,并将原贵阳市中院判决也未认定为非法所得的被告人巨额财产予以查抄。同时,周泽律师也被公安机关调查,险些沦为“李庄第二”。

曾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对黎庆洪等17名被告人向贵阳中院提起公诉的贵阳市检察院,接受公安机关二次移送审查起诉的“黎庆洪案”后,在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达67人,罪名达数十个的情况下,竟然将案件指定给贵阳市小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小河区检察院对5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后,并非该案任何被告人居住地,也非犯罪行为地,根本无权管辖本案的小河法院,竟然予以受理。小河法院对“黎庆洪案”的受理,使曾经判决黎庆洪等17名被告人有罪却在被告人上诉后被贵州高院撤销原判的贵阳中院,成为黎庆洪等人案件的终审法院,显然无法保证黎庆洪等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

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黎庆洪等人被二次追诉后,继续担任黎庆洪辩护人的周泽律师,发表公开信,揭露黎庆洪案存在的管辖违法等问题,征集律师参与黎庆洪案辩护。杨金柱、朱明勇、陈有西、刘志强、迟夙生、王兴、杨学林、李金星、王誓华、吴鹏彬、高成、李修蛟、段万金、张锦宏、张颖、钟颖、杨名跨、曾维昶、周立新、何先武、李贵生等众多律师,先后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成为黎庆洪案辩护人。

鉴于贵阳市小河法院对“黎庆洪案“的违法管辖,众多律师接受委托后,纷纷向小河法院、贵阳市中院及贵州省高院,就“黎庆洪案”提出管辖异议。由于法院对律师提出的管辖异议未予理会,便直接开庭,在19日开始的庭审中,多位律师再次当庭提出异议。被告人也通过主张检察官、法官回避,对本案的管辖问题提出质疑。在众多辩护律师的一路阻截下,原定五至七天审完“黎庆洪案”的小河法院,对该案审了一个礼拜后,对一个被告人的法庭调查也未完成,最后被迫休庭。

针对小河法院对“黎庆洪案”的违法管辖及庭审中的诸多违法问题,众多参与“黎庆洪案”辩护的律师在小河法院开庭期间,曾联名致函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要求制止小河法院对“黎庆洪案”的违法审判。在小河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休庭期间,贵州法院系统及律师协会的有关负责人,曾被召进京汇报情况。是否由小河法院继续对“黎庆洪案”进行违法审判,正考验着贵州乃至中国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尽管小河法院以釜底抽薪的方式抢夺“黎庆洪案”辩护权,相信该众多被告人会继续委托外地律师担任辩护人,而不会接受法院指定的免费律师的“形式辩护”。据信,在“黎庆洪案”恢复庭审后,将会有多位新面孔的著名刑辩护律师出现在贵阳的法庭上。而被拒绝辩护的众多律师无疑也将可以根据所掌握的本案材料,行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控告、申诉、检举等宪法权利,为本案被告人进行公开的辩护,继续履行律师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责。

乌云遮不住太阳。贵州,打黑不是黑打,何必怕外地律师参与“黎庆洪案”辩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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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律师团,黎庆洪,贵州打黑第一案,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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