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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不能袖手旁观?
作者:刘志强 文章来源: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14 23:37:41

(刘志强、孙建中两律师与被告人家属合影)

为什么我们不能袖手旁观?

——淮南打黑第一案实地考察报告

兼作向同仁的邀请书

我们是如何接触到淮南打黑第一案的

2012年1月30日,有网友将一段反映安徽淮南打黑第一案的视频资料发到网上,并转贵阳律师团的成员。相信许多同仁都看到了这段视频。2月1日,陈光武、杨金柱、杨学林、刘志强四人在南昌会集时讨论了此案,大家觉得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介入此案。当天发布了消息,并于当事人家属朱玉珍(主犯朱玉龙、朱玉开的姐姐)取得了联系。朱说正因为她弟弟的案子和贵阳案有诸多相似处,故一直关注贵阳案及律师团的情况,并说十分希望我们能介入此案。随后发来一些案卷材料。经过四人商量并和朱玉珍联系,决定先派我去实地了解情况,以决定是否正式介入。

先遣队了解到的情况

考虑到淮南当地及本案的复杂情况,一人前往在安全及工作便利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故由刘志强、孙建中、张颖三名律师组成先遣队。三人于2月11日分头抵达淮南。并得到了合肥周、王两位原承办律师的大力协助。我们三人于11日当晚与朱玉珍及两位原承办律师进行了会谈,了解到本案存在严重的问题。次日我们到朱玉龙家里了解情况。两天内,先后和十三位能联系到的家属办理了委托手续。同时也取到了全部的书面案卷材料,因当事人无力支付书面材料电子化的费用,全部由张颖带回,自行处理,制作电子版。

朱玉珍代表全体当事人家属作了书面声明:委托陈光武、杨金柱、杨学林、张颖、刘志强五人全权组成律师服务团队,代理申诉。并对参加的律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13日我们三人撤离淮南,各自返回。

朱玉龙等涉黑案的情况及有关背景

被称为淮南打黑第一案的朱玉龙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由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两次判决(有二人后到案故该院另审一回)。后淮南市中院在当事人及律师强烈要求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径行书面审理并维持了原判。现在全案所有被告人除个别刑满释放外,都在监狱服刑。当事人家属多人多次进行上访,均未能启动再审程序。

此案曾在中央电视台作为淮南方面的打黑政绩予以宣传。据悉,淮南市公安曾于2010年2月到重庆公安局学习打黑经验。该局局长龚英敏也于2011年11月调往重庆公安局,出任该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

我们为什么要介入此案

(一)此案是典型的“打黑”扩大化、“黑打化”、政绩化的产物,是典型的先定目标、任务,后拼案件、找证据的作法。本案从程序到实体的违法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就连办案人员都是心知肚明的,甚至有明确的言论的。

(二)当事人积贫积弱。此案被告人多数是80后,最大的也只是70后。他们中间有些人可能有个别有不良行迹,但基本上都有一技之长,或厨师、或驾驶员等,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当他们陷入牢狱,本来就贫穷的农村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举步维艰。

而正是这样,我们更应该介入,体现我们追求的社会价值取向,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尽我们的力量。也是对社会上一些说我们只为有钱有势者服务的质疑最好的回答。

(三)本案难度较大。由于此案判决早已生效,只能进行申诉。而再审程序启动的难度大家都知道。正是如此,也更能体现我们的价值,我们不能只拣不用启动就能参加的程序介入。挑战性也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吗?

我不便在这里详尽汇报一切,特别是对案情展开进行评述,但我相信,一旦你愿意加入此案的申诉,并看到案卷时,一个可笑的打黑行为、一个史上最穷的黑社会、一个严重的公权在司法中的裸奔就会展现在你面前。当通过我们的努力,使一个人的冤情得以昭雪,得到公正的处理时,你再体味一下“德莫高于白人之冤”这句话时,你会得到欣慰,也许会内心自我赞许的微笑一下。

同道们,为了我们的追求公平正义,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社会真正的和谐。请你伸出援助的手吧。

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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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为什么我们不能袖手旁观?

本文关键词:淮南打黑第一案,朱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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