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涉案人员坐成一排。通讯员供图
【本站李修蛟律师按】作为本案第一被告王达全的辩护律师,查阅上百案卷,发现太多指控不实,而昨日到庭的多家媒体,都拿到了“通稿”。南都此篇应该算是突破了通稿内容,部分报道趋于客观。遗憾没有媒体深入旁听庭审,因为不经历庭审,就不可能挖掘本案事实。对某TVS题为“黄赌毒无恶不作,芳村黑老大受审”这个电视新闻报道,除了用语颇为吸引人之外,报道基本与事实不符。这些被告人可能最终被判有罪,但媒体至少有守住的底线是:真实!
记者龙玉琴 通讯员顾鸣 盘踞在荔湾芳村花卉市场15年,被控涉嫌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强制收编他人装卸场、垄断装卸生意,并控制装卸工、收取保护费及车辆进场费等。昨日上午,以重庆江津人王达全为首,涉案人数多达39人的“欺行霸市”团伙在荔湾区法院受审。庭上,主犯王达全一再否认“涉黑”。
据指控:从1997年起,王达全纠集被告人何某臣、张某全、陈某平等人,成立广州市芳村鹤洞江津装卸服务部,在芳村花卉科技园一带的花卉装卸场,向装卸工人收取保护费。
2008年,为实现对芳村花博园和芳村花卉科技园一带的花卉装卸场的控制和垄断,王达全注册成立了广州市江津装卸有限公司,并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指控称,该组织“成员固定、分工明确,并形成规约,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收编他人装卸场、非法控制装卸工和装卸材料销售、强制收取保护费和车辆进场费”,逐步控制和垄断了附近一带装卸场的花卉装卸工程,“称霸一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除了不断“收购”同行的装卸场,扩大地盘外,据指控王达全及其团伙也在通过控制装卸工、高价销售材料牟利。此外,该团伙还被指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甚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行为。
该案是广州“三打”以来涉案人数最多、性质最严重、影响最大的欺行霸市案件,案卷达113册,预计荔湾法院将连审7天。
庭审:被控5项罪名主犯否认涉黑
昨日上午,该案在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主犯王达全今年45岁,初中文化,是重庆市江津人。39名被告中,其中25人都是其同乡。王达全被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5项罪名。
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王达全昨日第一个过堂。其一再否认“涉黑”,称其公司是合法登记注册及经营。“虽然在商业竞争之下有一些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黑社会”。王达全辩称,1998年成立装卸服务部之初,之所以向装卸工收取每车20-40元,是属于“场地费”而非“保护费”,“这些钱我们用来租场、缴税、支付管理费、工伤报销”。
王达全的江津公司有13个股东,其个人持股为17.5%.王达全称“靠的是材料赚钱”。至于每车进场收取100元,其认为是合理的“仓储费”
根据王达全在庭上交代,江津公司与300多名装卸工签订合同,并约定,如果要去江津公司以外的装卸场装货,“必须经公司同意”“。但他始终否认曾威胁、殴打过装卸工。
对鸿利装卸场的经营者王某宁被打,王达全辩称自己当时只是随口说了一句“教训他一下嘛”,但其后并没有安排也没有参与殴打。至于强卖加高铁管、强迫他人餐厅消费,他昨日在庭审中表示与自己并无关系。
王达全供述,在芳村花卉市场经营数年,个人分得利润达400多万元。
■部分犯罪事实
●在1997年至2005年间,在芳村花卉科技园一带的装卸场,采取威胁手段,对进场装卸货的多名装卸工多次收取每车人民币20-50元的保护费。其后,对每一辆进场的车辆收入100元的“进场费”。
●2010年底至2012年3月,被告人何某辉与同案人刁某友等经营加高铁管,要求在江津公司下属装卸场强迫货主只能向其购买加高铁管,对自带加高铁进装卸场的货主收费。
●2008年5月至2012年3月,王达全强迫同行低价转让或打压其他装卸场达10多宗。
●2008年6月7日,王达全指使被告人夏某与同案人在鸿利装卸场内,冒充警察将该装卸场经营者王某宁强行带上面包车,采取蒙眼、扼颈和用硬物敲打的手段,殴打王某宁(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甚至乘机劫去王某宁现金5000元和手机一台。
●2009年底,为了强迫被告人于某洋、于某军将经营的九江花场交给江津公司经营,纠集人员威胁,其后王达全与股东等决定出资20万元,指使他人在场外设龙门架和挖路以阻止车辆进出,甚至以“巡场”的方式打压该场经营。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39人称霸花市15年 “老大”牟利逾四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