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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黄超、陈磊抗疫期间为一企业家无罪辩护成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3/5 23:05:09

2020年春节前后,新冠病毒疫情席卷神州大地,举国防疫的特殊时期,律师法律服务也遭到多重现实困难。但法制盛邦律师作为正义使者的脚步并未因此停歇:黄超、陈磊两律师接受客户紧急委托,急客户之所急,急赴外地克服疫情期间异地办案的重重困难,经过艰苦的辩护工作,精准专业的为一起重大诈骗罪案做无罪辩护获得重大成功。2月21日,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听取并采纳了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将涉案一百余万元若定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该案作出了“不认为是犯罪,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黄先生当即获得无罪释放。

案件源于一起合伙企业股东间纠纷。当事人黄先生与股东A、股东C在云浮市当地合伙经营房地产项目开发生意,经营模式是完全靠熟人关系维系的传统合伙:三人在股份比例、合伙事务分工以及损益分配等权利义务方面均缺乏明确的书面约定。当合伙人之间互相不满的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后,不规范经营导致的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也逐渐冒出头来。当三股东在合伙事务管理以及利润分配出现不可协调的分歧矛盾时候,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合伙事务实际主要管理人的黄先生,就被推到了面临牢狱之灾刀口浪尖上。2020年1月16日,黄先生以涉嫌诈骗罪被云浮市云城区公安部门刑事立案并刑事拘留,侦查机关的指控直指其涉嫌诈骗其他股东一百余万元合伙财产。若该指控最终成立,根据诈骗罪量刑标准,黄先生则极有可能面临超过十年的牢狱之灾。

黄超、陈磊律师接受客户委托的时候,时间已是农历猪年年关最后几天,当事人家属因突发此事,六神无主,终日以泪洗面。当时,新冠病毒疫情已经全面爆发,同时也赶上大规模春节回乡潮,办案面临重大现实阻碍。两律师依委托人所述,根据对年办案经验与专业嗅觉,初步判断本案应属民事经济纠纷,相关部门定性为诈骗罪的处理存在明显不当,不排除存在借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可能,当事人黄先生应为无罪。

急客户之所急,即使受疫情管控以及春节临近的极度不便,两律师立即决定刻不容缓的开展辩护,力争案件尽快无罪结案,依法维护当事人黄先生的人身自由权利。当日一早,两律师即决定长途驱车远赴云浮监所,在克服了高速公路近八小时的大堵车以及几近严苛的疫情管控带来的巨大困难后,赶在当日下班前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刑事拘留的黄先生。会见中,在全面了解本案详细经过后,本所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专业知识,更加坚持本案事实上属于一个非常复杂的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应无罪的判断。两律师当即向当事人介绍了本案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初步辩护方案和具体理由,并向其提供了详尽、专业的法律解释与咨询,且对其如何自我辩护做了专业的法律建议与辅导。当天,两律师不顾当时蔓延的疫情给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决定留下继续工作。根据会见的关键内容,两律师指导当事人家属做了即为重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尤其调取出了本案中合伙事务中的大量书证和证人证言等证据,初步还原了本案的基本事实,并及时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并沟通,初步发表了无罪的辩护观点。

初步工作完成后,时间已到了鼠年春节,席卷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神经,并且全面影响了所有人的实际生活与工作。1月22日,武汉开始“封城”,全国各地陆续提高安全防疫级别,全国各地各行业因防疫需要全面封路限行、延迟复工等导致逐渐“停摆”。

 

为了不使当事人因该疫情导致延长羁押或错误定罪进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人身自由权利,本所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并没有“停摆”。两律师在团队的大力支撑下,线上组织各方多次开会研究本案与司法实务,结合本案事实与相关案例,优化且最终确定了本案的具体辩护方案,即坚持本案属于典型的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无罪不应受刑事追诉,确保本案最终为办案机关作无罪处理的辩护方案。时值春节以及疫情管控双重不便的环境下,工作遭到重重困难,两律师于是精确分工,充分利用陈磊律师春节期间身处云浮老家的便利,在春节假期前后多方沟通,争取多次会见到(出于疫情管控的需要,会见均采用在监区视频会见的方式)当事人黄先生。在此期间,两律师多方位了解、调查案件事实,任何细节均未放过,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无微不至的法律咨询与辩护建议与辅导。在两律师的专业辩护以及鼓励下,当事人在此之间大受鼓舞,逐渐克服了开始的恐惧与慌乱,逐渐坚信通过两律师的专业辩护,社会自有有正义在,其终会获得无罪。另一方面,两律师不断收集本案相关证据材料,并且多次与办案单位多方位沟通,明确建议其在办案中注意相关事实与法律,防止出现我国多次明文禁止的“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违规情况。

 

经过多次会见、反复沟通、深入研究等大量工作后,根据工作中相应反馈与专业经验,本所黄超、陈磊律师最终判断本案成功辩护的关键在于:在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即将到期而报送检察院呈报批捕前后,采取逐步说服公安机关予以撤案的方案,最重要的是,确保成功说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且处于公诉主体的检察院,及时将本案悬崖勒马,以无罪决定的形式予以终结。否则,根据诈骗罪的刑事量刑标准,本案当事人涉嫌诈骗一百余万元的事实若被确认,黄先生极有可能面临超过十年的牢狱之灾,届时,其生命与自由权利将遭受极大的损害。于是两律师经过多次深入讨论,根据这一个月的工作成果,总结出具了对本案无罪辩护法律意见书,提交于侦查机关。

 

 

 

得到本案仍报送检察院批捕的反馈后,两律师精确计算出办案机关交接时机,第一时间联系到云浮市云城区检察院并与经办批捕的检察官并多次沟通案情,明确表达当事人无罪的辩护意见,并督促检察院应正确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责,防范刑事手段随意插手经济纠纷导致冤假错案的出现。在再一次会见当事人后,两律师依法提交了《黄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建议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等书面辩护材料,明确建议检察院在做决定前依法提审犯罪嫌疑人,以正确作出决定。


付出终有回报,正义亦不会迟到。终于,云城区检察机关在认真听取了两律师辩护意见后,认可并依法采纳了两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20年2月21日依法作出了当事人“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即日下午,受错误羁押三十多天后,黄先生即得到无罪释放,重获自由,正义没有迟到。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诉讼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


黄超律师团队专业方向为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法业务、经济法、合同法等重大民商经济纠纷处理。


黄超律师团队曾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功为多名委托人获得无罪、不予起诉、缓刑或者轻罪处罚,并办理多起取保候审。公司法业务方面,代理多起包括重大上市公司投融资纠纷在内的诉讼(仲裁)案件,同时也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广东培正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陈磊律师专业方向为: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公司法律顾问及民商事诉讼方面、保险纠纷及保险追偿方面、婚姻案件方面。


陈磊律师执业以来处理多起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侵犯财产案件,涉黑案件,重大贿赂犯罪,预防犯罪风险防控。成功为多名委托人获得不予起诉、缓刑或者轻罪处罚,并办理多起取保候审。同时成功处理多起重大复杂民商案件、合同纠纷,民商事货款追偿诉讼,商事仲裁和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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