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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李修蛟为国际药企巨头医代医保诈骗案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2/15 23:40:04

春节后回来的第一个咨询,是某省涉及到国外药企巨头某斯利康医保案的当事人家属。(视频可前去抖音、视频号搜索“李修蛟律师”查看

当事人是地区经理,此前在当地公安立案侦查时,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没有批准逮捕。春节前,另一地的专案组再次立案并传唤了当事人,目前在刑事拘留过程中。

我在深圳办理最早的某斯利康医保案件的时候,知道某部在深圳成立了专案组。现在我所知道的情况是,深圳的专案组,去到了多个地方,指导当地办理某斯利康医保案件,而且据说某部发了内部红头文件,案件目标是什么级别的工作人员,另外其他不同级别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基准刑40%、50%量刑。

我办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呢,最终从轻的结果当事人与家属都满意,但我始终难以放下的几个问题:

第一,医代也好,地区经理或大区经理也好,他们没有与患者共谋,医保被骗的钱,他们与患者实际上都没有非法占有。药品销售的获利,从医保中支付的那一部分,最终流向了某斯利康,某斯利康才是最大的非法获利者。我从案件侦办之初,就给办案机关提出过书面报告,建议他们应当对某斯利康进行刑事合规立案审查,可惜办案机关对此没有作为。

第二个问题是,将本案定性为诈骗,我认为争议很大。医保本质上是国家的一种无对价的财政支持,并不要求以某种财产性利益作为交换对价,也就是说,医保是明知无偿,但仍然自愿支付财产的社会保障政策,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有意识的自我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行为人使政府的政策、社会目的完全落空,社会价值不能实现,这时才有可能考虑是否构成诈骗罪。某斯利康医保案的证据显示,所有涉案的医保,均严格用于了患者的医治,并不存在任何的挥霍,或者被医代、患者、地区或大区经理个人占有。

第三个问题就是,深圳专案组去各地指导当地办理同类案件,我个人也有蛮多的不理解。深圳办理此案,多个当事人,仅仅是因为无法面对长时间的羁押,而最终选择了认罪认罚。办案机关在证据收集,尤其是言词证据的收集,以及涉案数额认定等方面,实际上都做得都不算好。他们去各地指导办案,会不会也导致案件办得简单粗暴呢。

深圳案件判决出来后,我收到很多咨询。老检辩队在些说明一下啊,我们愿意分享更多法律意见,也愿意进一步就当事人所涉的案件给予专业的分析与建议,但法律咨询是需要付费的,我们线上的咨询是每小时3000元,可以通过腾讯会议或是其他软件线上联络,沟通是很方便的。线下当面咨询是每小时5000元。我们的收费相对较贵,但我们的经验、理论与实践,以及我们的勤勉态度,一定让付费咨询物有所值。

如果你在广东地区有家人涉嫌刑事案件,或者是人在广东被外省办案机关带走了,可以联系我们,或许我们有机会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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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医保诈骗,阿斯利康骗保,医药代表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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