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原中华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委员,现任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律协证券专业委委员证券争议解决组组长,中国广州仲裁委仲裁员。李修蛟律师是刑事、公司、证券法律复合型资深专业律师,在刑事辩护、公司治理与纠纷、证券争议解决法律服务领域成绩突出,其团队在国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领域处于业内领先地位。
选择:从检察官到律师
如果说任何工作经验都是宝贵的人生财富的话,那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李修蛟律师6年的检察官经历无疑更独特一些。在这6年里,他直接负责过政治部干部科、办公室、检察委员会等岗位的管理工作,“一般检察官很少有像我这样从事多个岗位工作的情况,但也正是因为这些工作经验,让我对检察机关的干部管理、行政管理以及重大案件管理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与深入的实践。”另一方面,由于他的检察官职务,李修蛟律师每年都会办理一定量的公诉案件,这也是他在执业一段时间之后,最终决定将刑事业务作为自己主要执业方向的原因。“因为曾经的工作经历,可以让我在批捕、审查起诉以及公诉过程中,对辩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都把握得更准确、更细致、更有效”。
2002年,彼时的李修蛟年仅30岁,已经担任过某市检察院的两个正职职位,而他却陷入了很大的职业选择矛盾。一方面,他5年前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随后又去武汉大学攻读了经济法方向硕士学位,“我当时对这6年的检察机关工作经历作过深刻的思考,感觉做律师可能会让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说得理想化一点,可以更好地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另一方面,当时李修蛟所在的检察机关,对他在工作中展示出来的能力与成绩又十分认可。“单位正拟将我送去基层检察院挂职锻炼,并作为专家型检察人才培养,同时市委组织部也商请检察院拟选调我去组织部门工作。”这意味着,如果留在机关,他的前景在那时看来都是平稳且顺利的。但最终,内心所追逐的法治理想,还是驱使他决定放弃检察官的工作,走上律师的职业道路。
李修蛟律师接受多家权威媒体采访
开放、专业、共享
是法制盛邦最吸引我的特质
脱离体制后,李修蛟律师尝试过与朋友一起组建律所,随后又于2003年到广州执业。“我曾在两个规模较大的律所执业过,但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我只是租用超市柜台的个体户,进货、销售、管理全部是自己负责。”即使当时的李修蛟律师专业能力十分突出,但却鲜有律师间的分工合作,这样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极大地影响了他的工作与专业形象。
2007年底,机缘巧合之下,李修蛟律师接触到了法制盛邦,“事实上当时的法制盛邦也有需要完善和提升之处,但同事之间、合伙人与普通律师之间以及每个团队之间的密切来往,让我明显感受到与之前律所截然不同的氛围。”李修蛟律师对这种氛围的感受格外深刻,“在法制盛邦,你可以让大家知悉你的专业特长,并开展更多的业务合作,一起共同发展。我完全可以专注于我自己擅长的领域,其他业务交给合适的同事”。
“可以说,法制盛邦这个平台,从2002年发展成广东本土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开始,就持续具有一种开放、专业、共享的特质。这也是为什么自从我加入法制盛邦,就再也没有挪过窝”。
李修蛟律师的球场风采
除此之外,李修蛟律师还提到了法制盛邦的另一个“特质”:“现在广州很多律所都组建有体育活动的队伍,但是像法制盛邦这样,20年来在文体方面长盛不衰的律所,几乎是没有的。”他非常自豪自己能成为律所足球队、篮球队的一员,“我与队员们一起长期为律所征战行业联赛并夺取过多个冠军,两次获得足球赛最佳射手,我还应该是律师界里,最早获得足球、篮球锦标赛双冠军的队员”。
最适合一名律师的发展模式,
应当是通过案件驱动
作为本次业务领军人才评选中唯二的同时收获两个领域荣誉的律师,李修蛟律师在刑事与金融证券方面的专业能力毋庸置疑。但在执业的头几年,除了办理刑事案件和普通商事案件之外,李修蛟律师还办理了近300件婚姻家事案件,“20年前,我甚至可以说是国内知名度较高的婚姻家事律师。”此后在长达20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的绝大部分案件,也都集中在刑事、公司法与婚姻家事三个领域。但在拓展这三个领域的业务时,李修蛟律师也并不是“来者不拒”,而是更具针对性。“我带领团队去发展这些领域的业务时,主要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公司’。一个企业家涉刑案件,难免会涉及公司、金融、合同、财税、家庭财产等各个方面。”从这一点来看,他发现刑事、公司法、婚姻家事,实际上就是企业家真正需要的法律服务,“他们可能对刑事、家事没有更深的风险意识,这个需要我们去提醒、去帮他们把关”。
实际上,李修蛟律师在采访中就曾提到过他对新晋律师执业领域选择的建议:“我个人认为,一名新晋律师不应该什么都做,至少个人精力是不允许的。我从业以来最深的感受就是——专业,只有专业,才是律师发展的根本。”如果是有工作经验的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对应律师服务的领域,这样自然很容易明确自己的专业方向。”而对于一个没有其他行业工作经验的新晋律师,也可以“通过个人爱好、入行时的团队业务方向、执业过程中的专业发展机会等,逐步确立自己的专业领域和执业方向。”但从李修蛟律师的执业经验来看,他也并不赞同律师仅仅专精于一个专业,“尽管我认为自己在刑事专业领域付出了非常多的努力,取得过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不会去跟同行和客户说,我只做刑事案件,因为现在的很多案件,都是行民交叉、刑民交叉、行刑交叉的”。
因此最适合一名律师的发展模式,应当是通过案件驱动,律师主动学习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大量积累实践经验,从而获得、提高专业方面的声誉。这一点,从李修蛟律师近几年来在刑事、金融证券领域办理的多起重大案件就能看出。
用专注塑造我的专业标签
2019年,李修蛟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被选为广州中院30年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件之一,更是被誉为“我国证券发展的新起点”。关于该案,李修蛟律师特别提到了广州中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的专业、创新,“他们在这个业务的审判工作是走在全国前列的”。
“我们团队当时是抓住机会,在办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做了比较全面的深入的研究。”针对目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程序在提高审判效率、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根据李修蛟律师的办案经验来看,监管部门认定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然后股民依法索赔,这是当前股民维权的主要甚至是唯一路径。
“我认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探索退市赔偿制度,同时建立投资者保护机构先行赔付、投资者保护基金等创新法律规定,最高法还要尽快出台审理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才有可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在采访中,李修蛟律师分享了他自认为在职业生涯中影响力较大的实名制下首例倒卖车票罪的案件。该案件中,李修蛟律师仔细分析了当事人的行为性质以及倒卖车票罪的犯罪构成,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倒卖车票罪,也不构成其他任何犯罪,最终由检察院裁量后,决定撤回起诉,公安撤销案件。“这个案件,影响了当时各地一大批倒卖车票罪案的处理。后来我还因此接办了佛山小夫妻倒卖车票罪案、首例抢票软件作者被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案件处理效果都不错,案件后续影响也很大”。
李修蛟律师在回顾案件时,多次提到了“专注”——“你专注于某一领域,经过一定时间的研究和实践,就基本可以在这个领域积累相当深厚的基础知识和办案经验。如果你在办理业务时,同时能非常投入地去做好这个业务的每一项工作,一定能把这个业务办出效果,赢得各方认可。久之,同事、同行、客户都会看到你身上的专业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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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刑事业务、金融证券专业领军人才:李修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