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0 3:45:27  |
刑法典的体系是由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组成。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性规定,而刑法分则则是对各类、各种不同的犯罪的刑事责任和刑罚作出具体规定。总则以分则为依托,同时又指导、补充分则。与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相适应,刑法学体系由刑法总论与刑法各论两大部分组成。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之间的关系,等同于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关系,是一种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本文关键词:刑法各论,法各论与,各论与刑,论与刑法,与刑法总,刑法总论,法总论的,总论的关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
|
上一篇文章: 我国的特赦制度
下一篇文章: 刑法各论对总论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