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李修蛟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罪名解释 >> 妨害社会管理 >> 毒品犯罪 >> 毒品案例 >> 正文

[广州刑事律师] 荆门首例制毒案宣判
作者:李胡兵 文章来源:荆门中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3 18:24:21

 近日,荆门中院对该市首例制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胡小平犯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兄胡风雷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公安机关缴获的毒品及卖毒所获赃款。 38岁的胡风雷和34岁的妹妹胡小平家住沙洋县沙洋镇。去年4月,胡小平购买了制造毒品氯胺酮的9000克原料和制毒工具,在荆门城区黄土堰租住的房屋内制造氯胺酮。当年年底,因出租房地方太小,胡小平将制造氯胺酮的原料和工具撤回沙洋镇农胜社区父母家中继续制造氯胺酮。从去年4月至今年2月28日,胡小平共制造氯胺酮1458.28克。期间,胡小平分两次从自己制造的氯胺酮中取出4克,交给哥哥胡风雷在荆门城区卖给刘某。后来,胡风雷发现制造氯胺酮的利润较大,来钱快,今年2月29日直接加入了制毒的行列,当日兄妹俩在父母家中共同制造氯胺酮1482.94克。3月1日凌晨,公安机关在胡家将兄妹俩抓获,并缴获胡小平购买尚未及用于制造氯胺酮的5377.46克原料、胡小平从武汉等地携带回非法持有的甲基苯丙胺27.26克。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小平和胡风雷采取毒品提纯的方法,制造氯胺酮毒品2941.22克,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有5377.46克原料未用及制造氯胺酮,制造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制造毒品罪。胡小平和胡风雷共同将制造的少量毒品卖给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胡小平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毒品 27.26克,数量较大,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胡小平是主犯,胡风雷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原文链接:荆门首例制毒案宣判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国内知名的一线刑辩律师,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更多[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上“[广州刑事律师]”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门专题
     
    焦点图文

    “广州老检辩队”——全是检察官出身的
    “广州老检辩队”,都是资深检察官出身的律师,专业精,经验足,够水准!我们非常自豪你向大家介绍,一支资深的检察官出身的专业刑事律师团,广州老检辩队。01 李修蛟律师李修蛟律师是团……

    拆除合肥司法违建 ——斯伟江律师关于吕
     这是个采取刑讯逼供,威胁,利诱,做假笔录等方式诬陷律师的假案,包公故里,明目张胆制造冤案。​​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经过长达六天……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微信同号:1371907345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  邮编:510620
    请使用962*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广州刑事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