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原副院长邹婉玲为帮助其合作伙伴逃脱法律追究,找人通风报信、疏通关系,并先后多次送上126万元作为好处费,被检察机关指控构成行贿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间,邹婉玲为了帮助她的生意伙 伴林某平(在逃)逃脱原广州市东山区国税局、广州海运公安局对其偷逃税案的查处,请托原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副主任科员潘某为其疏通关系,潘某在打听案件进展后,及时向邹婉玲通风报信并出谋划策以化解此案。2002年至2005年间,邹婉玲多次送给潘某感谢费共计126万元。公诉机关认为邹婉玲的行为构成了行贿罪。
邹婉玲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她同时表示,自己只是想帮助林某平,并希望能够将华软软件学院办下去,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才铸成大错。
邹婉玲出生于广州,后加入澳大利亚籍。2001年下半年,邹婉玲与林某平合作筹建软件学院,最终与广州大学合作创办了民办的“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邹婉玲曾担任该学院副院长。
由于邹婉玲是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驻穗领事馆官员也到庭旁听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