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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 最高法副院长张军“闹庭”说法引律师广泛关注
作者:李修蛟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0 10:29:26

@徐天明律师:在法庭上为被告人争权利是闹庭,上访是刁民,维权是异己,反抗违法是不稳定因素,所有这些,充分反应出政府官员十足的官本位思想,没有一点民本思维和权利意识。建议中央对全体公职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白,在现代社会,一切都是权利之争,只有合法权利与非法权利之别,没有阶级斗争,不是敌对势力。

杨金柱:请问最高院张军副院长:到底是谁在胡说八道? http://t.cn/zOu5kyU 杨金柱认为:张军副院长已经侵犯了杨金柱的名誉权。杨金柱将在下周发表致张军副院长的公开信,要求和张军副院长进行一对一的公开辩论:到底是谁在胡说八道?杨金柱将在适当时候对张军副院长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杨学林律师:从张军副院长的讲话看,他对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低极不满意,认为是法官和公诉人不愿意。我和@周泽律师 在北京丰台法院辩护的一案,十几名证人在庭外站了两天都不让出庭。逼得我们到处去“胡说八道”,致使该院不得不再次开庭,证人全部允许出庭。张副院长满意了吧?

杨学林律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最高法院费了很大力气才出台的。可是在审判实践中遭到了阻挠,估计张军副院长对此比较郁闷。在#北海案#中,正是辩护律师们“闹庭”、“胡说八道”,才使得法院启动了这个程序并且坚持了五天,创全国之首。这是帮最高法院的忙啊,难道你不谢谢这些“无良律师”吗?

@张洪峰:逻辑:张军副院长首先明确了是法庭不守程序,该做的不做,那么就明确了法庭本身在违法,那么律师在法庭上提出抗议,阻击违法,就是完全正义的。可惜在张副院长的后话里,律师却转而成无良律师,阻击法庭违法转而成律师闹庭。

@周泽律师:#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欠律师一个道歉#张军在全国中高级法院副院长培训班上,将律师对法院违法行为的批评斥为“胡说八道”,将北海案、贵阳案、常熟案中律师的依法抗争定性为“闹庭”。http://t.cn/zOuyglv作为北海案、贵阳案参与者,我对张军的言论感到十分愤慨! 张军必须向护法维权的律师们道歉!!

@伍雷:我郑重抗议最高院副院长张军关于律师“胡说八道“、“闹庭“的讲话.这位曾经评价李庄案程序合法判决公正的大法官,不断恶意攻击律师,严重贬低律师形象,完全丧失客观理性,呼吁张军次首席大法盲辞职!

@陈有西:这只是法院内部培训的讲话。我觉得他的话基本还是中性的,批评了法院的不公正审判问题和没有证人出庭问题,同时也批评了律师的法庭表现,因此不必过度解读。他对李庄案北海案贵阳案的真相并不完全了解,只是听了法院的内部汇报和重庆当时的李案汇报,可能只看了部分录像,表态确有失当语言。

@长沙刘岳律师:张军先生说北海、贵阳、常熟律师团大闹法庭,有否检点自我?北海庭法官蛮横,贵阳庭警察傲慢,常熟庭检察刁钻,体制内安排来势汹汹,无一不指向律师。强权之下,蔫有公理?律师团坚守死磕,只为纠正错误,还原事实。如果这是"闹",那这种依法抗争,"闹"得法治彰显,石破天惊!

@钟锦化lawyer:首先敬畏法律并严格遵守法律,是法官天职。律师依法抗争,维护被告人和自身合法权利,应得到尊重和褒扬,这不是"闹庭"、不是"胡说八道",更不应被贬为"不良律师"。张军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大法官,公开场合发表如此言论,将纵容下属法官更加自以为是,并严重误导社会大众法治信仰,应该好好反思。

@刑诉_毛利新:一个最高法院的领导,居然说出“闹庭”、“胡说八道”、“无良律师”这样的话,可见对律师成见之深。 //@李修蛟律师:强烈反对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这个结论,律师什么时候闹庭了?两案本人均亲见,律师作为辩护人正常履行职责,最高法院领导下此结论,令人失望!

原文链接:最高法副院长张军“闹庭”说法引律师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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