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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作者:王斗斗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7 23:41:00

  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在海南三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对会议作出批示,强调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新中国刑事法制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法院公信力和权威具有重大意义。
  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王胜俊在批示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把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改革内容,细化执行标准,搞好法官培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各级法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彻底清理和摒弃那些不符合、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陈旧观念,牢固树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理念。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广大法官要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矛盾性质要有深刻认识,对审判目的要有深刻认识,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考虑到各种复杂因素,绝不能在定罪时敷衍了事,量刑时一判了之。要进一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办案的公信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细化量刑指导意见执行标准,及时总结审判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切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
  王其江强调,量刑规范化改革牵涉到政法工作全局,涉及到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观念更新和舆论引导等各个方面,必须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法各部门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才能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法委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量刑规范化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顺利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部署贯彻落实好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时强调,各级法院要结合本地的审判工作和政法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在全国法院全面顺利试行,确保取得预期的成果。要把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列入到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
  “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影响重大,各方面需要做好充分准备。”张军说,各地法院要按照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通盘考虑试行中的各项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搞好刑事法官全员培训,确保所有刑事法官能够了解掌握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意义、内容和做法。要结合本地审判工作和社会司法环境的实际,按照实用、规范和符合审判规律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确保量刑指导意见能够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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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量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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