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原顺德支行行长贪污3000万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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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梦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8/8 21:56:25 |
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黄志庆 周辉)工商银行原顺德市(现顺德区)支行行长区叶宽私设小金库,并逐步将3000万元巨款转移至其儿子名下,涉嫌贪污。该案一审于近日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区叶宽母子俩被控共同贪污,法院择日宣判该案。
利用职务之便借款给儿子公司2000多万元
据了解,第一被告是今年71岁的区叶宽,1988年7月至1996年1月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顺德市支行行长。而另外一名被告是区叶宽的儿子欧阳胜,现年43岁,与第一被告是母子关系。
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区叶宽在任行长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并成立了顺德市诚业财务咨询公司(下简称“诚业公司”)作为小金库的运营主体。小金库资金被逐步转至诚业公司运作,其中部分资金以存单形式入账。小金库和诚业公司均由区叶宽实际操控。
1993年至1995年,区叶宽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诚业公司向欧阳胜经营的顺德市外经综合贸易公司(下简称“外经公司”)多次发放借款共计人民币2210万元,并于1995年年底至1996年年初将小金库存单的储户名变更为“广建公司”、“穗业公司”、“京业公司”、“广顺公司”、“广宏公司”、“广兴公司”并私自保管。
被免职后将6张存单据为己有
因外经公司借款到期后,仍有2130万元无法偿还,被告人欧阳胜便与区叶宽密谋,于1996年1月25日,经区叶宽批准,诚业公司向顺德市宝顺钢铁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欧阳胜占股33%,下简称宝顺公司)发放借款人民币2100万元,欧阳胜利用该笔借款偿还了诚业公司欠款及利息。
1996年1月25日,区叶宽被免去行长职务,但其未将上述六张存单如实上缴而据为己有,并于同年5月,在宝顺公司借款到期之前,将六张存单交给欧阳胜,让其冒充存户,将存单中的款项变现使用。后欧阳胜分别于同年6月13日、19日通过转账支取的方式将上述六张存单本金人民币3131.70万元和利息人民币190.8579万余转至宝顺公司和外经公司的账户上,将其中的2220万元用于归还宝顺公司欠诚业公司的借款及利息,其余的1102.5597万元用于其他投资。
在法庭上,被告人区叶宽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贪污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被告人欧阳胜对公诉机关指控其伙同区叶宽共同贪污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欧阳胜辩称自己是向区叶宽借款,不是共同贪污。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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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工商银行原顺德支行行长贪污3000万受审
本文关键词:贪污,工商银行原顺德支行行长,区叶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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