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团
>>广州刑事律师网办理的名案 【更多】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李修蛟

 

您现在的位置: 辩护律师网 >> 刑事法律 >> 法治新闻 >> 正文

王琳:聂树斌案,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
作者:王琳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16 8:14:14

王琳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过去多年却仍没有定论,承认自己强奸杀人的“真凶”王书金至今也没有拿到他的终审判决书,案件已经严重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为避免随着时间流逝而淡化聂案早该到来的正义和公道,9月11日,贺卫方、何兵等学者和六十位律师在石家庄召开研讨会并签署呼吁书,要求法院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人民网9月14日)

事实上,这六年来,法律界和传媒界为聂树斌平冤洗白的呼吁从未停歇。记者赵凌长年跟踪“聂树斌案”,先后为《南方周末》采写五篇报道,为延续舆论对聂案的关注起了关键作用。遗憾的是,再审程序仍迟迟未予启动。2005年4月,聂案曝出“一案两凶”后,河北省政法委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对聂案重新调查。其时,河北方面对全国媒体宣称,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这个承诺始终未兑现。2009年11月11日,赵凌又一次在《南方周末》发表聂案报道。与以往的积极和期待不同,这篇题为《“聂树斌案”翻案渺茫》的报道充满了深深的失望。

从事实和法律上看,启动再审应无争议。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负责此案侦查的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迅速将嫌疑人聂树斌抓获。经过二审后,河北省高级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聂树斌有期徒刑15年,以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聂树斌的冤死有其时代背景。其时,律师广泛不受待见,律师行使辩护权也得不到应有的尊重。1995年正是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大修前夕,有罪推定、疑罪从有、流水作业、偏重打击、刑讯逼供等,仍是刑事司法的常态。相信聂树斌冤案的发生,既有来自上面的破案压力,又有来自公检法兄弟单位的通力“合作”。

但到了2005年,真正的凶嫌突然出现。一位叫王书金的在押人员交待称,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4人杀害。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将王书金押回,并带其到所供述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王的供述和指认,后来证实与当年聂树斌案中的犯罪事实高度一致。

真凶落网日,应是冤狱昭雪时。就像当年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一般,都是“被害人”死而复生回到家乡,才让村民们真正认识到佘祥林、赵作海身上所背负的冤。

这一年,离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大修已过去了9个春夏。那次被各界赞誉颇多的修正,也已施行了9个春夏。在程序正义、无罪推定等大旗下,我们实在找不到拒绝为聂案平反的理由。惟一的理由就是,当年的办案人如今还活跃在当地政法机关,有的甚至担任要职。若是聂案平反,必伴随着一系列问责。

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并撇清与一起冤案的关系,拖延就成了关联人物自然而然的选择。既然已经不能期待涉案法院自己监督自己,自己矫正自己,吁请最高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提审,就是可行而又合乎法度的选项。从1994年到2005年,刑诉法已然换了新妆。难道现在仍要坚持有错不纠,有冤不雪,有法不依?

事实上,聂树斌案已经成为检验中国刑事司法进步的一块试金石。对于民众和具体的受害人来说,他们期待的进步不仅停留在法条的变化,更在于一案一正义的达成。司法公正的冤魂正在聂树斌的坟头游荡,最高法院无权“保持沉默”。法谚有云,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但对于具体的当事人,以及正在流失的司法公信来说,迟来的正义也好过没有正义。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王琳:聂树斌案,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

本文关键词:聂树斌,迟来的正义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南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辩律师网 广东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深圳市公安局
    证券律师网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网 广东知名刑事律师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佛山市公安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21-2023 www.defenselawyer.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刑事律师团网站由广州刑事律师、原一级检察官李修蛟创办。为您推荐广州有名的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广州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太古汇1座31楼、33楼(非约勿访)
    李修蛟律师深圳接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粤ICP备171500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