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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文学:“允许中国适度腐败”论是煮青蛙的温水
作者:柏文学 文章来源:大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30 23:56:05

日前,环球时报发表评论,探讨中国反腐问题。该评论旁征博引,称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腐败,民主也无助于腐败问题解决。并称中国“腐败痛苦感”突出是因为腐败跟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深入人心有关。文章呼吁民间要理解中国的适度腐败,不要举国坠入痛苦的迷茫。(5月30日环球网)

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被宣布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无疑是党和人民反腐败斗争的一个胜利,本是一件快慰人心、令人欢欣鼓舞的大好事,却被环球时报评论为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环球时报为此而莫名其妙地引出“腐败痛苦感”的概念,并且劝告“不要举国坠入痛苦的迷茫”,为此开出令人捧腹的灵丹妙药——“允许中国适度腐败”。

环球时报鹦鹉学舌“中国显然处于腐败的高发期”之后,例举亚洲有很多“民主国家”,如印尼、菲律宾、印度等,腐败都比中国严重得多。可是,为什么不例举中国的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呢?为什么不例举亚洲的另一国家新加坡呢?固然“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腐败”,可是哪个国家的民众允许自己的政府“适度腐败”了?无论是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还是印尼、菲律宾、印度,那里的民众允许政府“适度腐败”了吗?

反腐败斗争,与追求社会公正一样,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奋力追求公正,可能会得到相对公正或者说不是很不公正的社会状况;如果放弃追求公正,则公正的价值观念必将式微直至当然无存。反腐败,只有零容忍,才有可能得到一个相对廉洁或者说是不太腐败的政府;如果适度容忍,允许“适度腐败”,则必将互相效仿,互相攀比,最终腐败滥觞,百孔千疮,不可救药。

度,可以成为量词,可以成为量变到质变的过渡或者边界。适度,就俨然成为模糊词了。什么样的度,叫“适度”呢?即便当下,为官者贪污腐败受贿索贿多少万以内,就叫“适度”而不追究刑责呢?坊间传闻,二十年前,五千以内不追刑责,后来很快,二十万以内的,检察院一律来不及处理。这个“适度”的话语权,固然可以牢牢掌握在环球时报手中,然而这个“适度”的决定权,恐怕最终还是掌握在有机会贪污腐败受贿索贿的人手中。

环球时报还暴露了一个逻辑错误。因为“中国显然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彻底根治腐败的条件目前不具备”,所以“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照此类推,因为彻底消除吸毒贩毒的条件目前不具备,所以要允许适度吸毒贩毒;因为彻底消除强奸幼女的条件目前不具备,所以要允许适度强奸幼女;因为彻底消除盗窃抢劫的条件目前不具备,所以要允许适度盗窃抢劫;因为彻底消除赌博传销的条件目前不具备,所以要允许适度赌博传销;......何其荒唐!

官员腐败的直接受害者是老百姓,从利益驱动机制来看,最积极反腐败的是利益受损者老百姓。作为社会的独立力量媒体,本应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瞭望者和守夜人,本应成为老百姓反腐败的同盟军。而环球时报却软化百姓反腐斗志,甚至罔顾事实为腐败鸣冤叫屈,说什么“中国官员的法定工资很低”,说什么整个中国社会现在都有些“潜规则化”,医生、教师这些涉及公共福利的行业也在流行“潜规则”,完全是奇谈怪论,不值一驳,姑且留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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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环球时报,腐败,适度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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