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宣判制售1.95亿假币案 4主犯1死刑2无期 |
|
作者:章程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16 19:37:34  |
【本站李修蛟律师按】我个人反对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中国应该减少适用死刑,死刑应该只用于罪大恶极的暴力犯罪。
伪造1.28亿假币流入市场!两年前,一伙仅有着小学文化的青年男子,在湖南伪造1.28亿元假币运往广东销售一空。继湖南籍主犯张良成一审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8名广东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4名主犯中吴生有犯伪造货币罪被判处死刑,吴俊发、黄松金被判处无期徒刑,林志明存在重大立功情节获刑15年,其余4名案犯分别获刑5年至14年不等。 3个月伪造1.95亿假币 2010年4月27日下午,一辆牌号为湘D-92686的长途客车在花都区北兴加油站停靠时,被警方现场查获假币6696万元。经查,一名叫张良成的湖南常宁籍男子,于当日清晨委托该长途客车车主,将34件货物运往广东,并当场支付运费1000元……随后,广东、湖南两地警方联手破获这起全国特大制售假币案。 2009年9月、10月以及2010年4月,张良成等人在湖南省常宁市开机制造假币3次,数额总计1.95亿元,随后分5次通过卧铺客车运输到广州。 经查核,除被查获的6696万元假币外,前4次运往广州的1.28亿以3元~3.5元真币购买100元假币的价格销售一空,全部流入市场,共计获利150万元。 获死主犯竟微笑退庭 昨天10时许,随着主审法官一声令下,吴生有等8名被告人依次被法警押进法庭。 依据主审法官宣读,吴生有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死刑;吴俊发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无期徒刑;黄松金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无期徒刑;林志明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吴生有表现淡定,只是当庭低声提出“要上诉”,随后在被法警押出法庭时,吴生有一脸微笑,用戴着手铐的双手向家属挥别。此外,获刑无期的吴俊发也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其余6名被告人则一致表示“保留意见”,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记者 章程 练情情)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广东宣判制售1.95亿假币案 4主犯1死刑2无期
本文关键词:假币,吴生有,伪造货币罪,吴俊发,黄松金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
|
上一篇文章: 芳村花卉市场霸花“黑老大”判刑十年半
下一篇文章: 斯伟江:黔山点点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