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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律师:贵阳案观察报告(五)--贵州政法 警权徒留?
作者:王甫 文章来源:辩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4 1:00:18

       美国水门事件发生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要求总统尼克松交出窃听录音带和文件资料,尼克松曾以录音内容系国家秘密、若公开便危害国家利益为由拒绝交出,大法官厉声叱问:到底会危害谁的利益?不久,尼克松引咎辞职。

       作为“被拒绝”的黎庆洪案前辩护律师,连续关注贵阳庭审,近日未曾发文……在这个经常会因言获罪的国家,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是沉默,可现在,怒不可遏。

       小河庭审,故事多多,庭审现场,跌宕起伏。违法管辖,株连无辜,刑讯逼供,暴力逼证,训诫、驱逐律师,法院胁迫当事人拒绝、解聘外地律师……所有的细节但凡重复一次,痛苦便再深一层,今日已不想细说,但见对律师最无耻、最赤裸的威胁,便是那份名扬天下的《告知书》,比告知更无耻的,是背后试图让法院为其背书的政法大鳄。“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全体辩护律师接触后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公开,不得要求在法庭上出示,不得上传互联网,若有违反,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派胡言!

       经常以饱含同情的目光注视“小和庭审”法官席上的诸位,因为他们很可能是不得以才被推到如此不堪的庭审前台,但,法官怎可无知到如此地步:为了掩盖贵州政法高层违法办案之行径,将检方已作为证据提交的侦结报告以告知书的方式定为国家秘密?这是哪个国家的秘密?“秘密”企图掩盖的又是何等行径?

       从杨金柱律师的博客里,我们知晓了以下事实:2010年7月12日,贵州省高院裁定“黎庆洪案”(第一季)发回重审,此前的2010年7月1日,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某在《贵阳市开阳县“花梨帮”涉黑犯罪集团案件补充侦查工作方案》上批示:“同意泽洪意见,请赵翔并打黑办负责此案。人员要选好,工作要负责,时间要抓紧”。自此,“黎庆洪案”第二季开幕,如果博客内容属实,崔某等人无疑涉嫌滥用职权罪,任何中国公民都有权将其扭送至检察机关到案惩办。

       公安机关侦结报告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在检方证据中的,但如果警察权力大到可以为所欲为、不把任何机关和公民放在眼里,这份报告出现在小河检方提交的证据中便不足为奇。他们最初很可能认为,律师即使看见,又能怎样?但,他们小觑了律师的勇气与坚持,他们压根就没明白中国律师曾被重庆前王局长逼到退无可退……现在,当贵州警方原先的老师已成阶下囚时,“黎庆洪案”骇人听闻的真相在律师的努力下一点一点向世人呈现。而现在,这个“人造”涉黑案的始作俑者,为了掩盖自己胡作非为之行径,甚至不允许将侦结报告在庭审中作为证据出示。据说,不出示侦结报告是没有底线的贵州方面能够容忍律师行为的底线。

       美国电影《生化危机》里,保护伞公司总部在通往控制中心的路上,布满各种夺命机关,其中最恐怖的,便是那条封闭通道里的激光线,为阻止僵尸病毒而进入保护伞公司的勇士可以逃过横线激光,可以逃过竖线激光,但几乎无人能躲过网状激光:人体瞬间被切成数块。

       在通往“黎庆洪案”真相的路上,已无退路的律师们莫非会遇到扑面而来的激光网?

       重庆前王局长,一路投机,官职副部,借打黑之名狂抓滥捕,一度自以为是凯撒,焉知今成阶下囚?

       而今天,贵州省公安厅长崔某兼任省政法委书记,其挟警自重,为制造黎庆洪等人涉黑案上下其手,祭打黑大旗绑架司法。在小河庭审如火如荼进行之时,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地方的警察长官可以将政法权力窃为己有,致使司法破碎,警权徒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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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王甫律师:贵阳案观察报告(五)--贵州政法 警权徒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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