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张高平服刑监所检察官张飚:制造冤案的人一定要追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6 22:49:44 |
“张高平在新疆石河子监狱哭诉喊冤时,他眼中闪烁的希望之光打动了我。”4月2日,已退休两年的新疆石河子检察官张飚对记者说,听到张高平叔侄被宣告无罪释放,他流下了眼泪,为他们高兴了好几天。
多次发函浙江无果
2005年,张高平被押至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当时张飚是石河子市检察院驻监所的检察官。
2007年夏天,监狱民警向张飚反映有一个服刑人员不断申诉。当时张飚和另一名检察官与他见面,他痛哭流涕,说是被冤枉的,而且写了一份申诉材料。之后,张飚和同事把材料转给了浙江省高院。
张飚说,当时石河子市检察院调阅了张高平案件的相关材料,发现了几个疑点。自己多次向浙江省高院、检察院发函,反映此案疑点,但并无进展。
此案的重大转折,是跨省作伪证的“证人”袁连芳被张高平从一份法制杂志上认出。石河子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两起案件中的袁连芳是同一个人。
2010年张飚退休时,给张高平叔侄的辩护律师发了这样的短信,“我今年就要退休了,张辉、张高平的案子我希望你不要放弃。每到夜晚,我想起张高平向我哭诉被刑讯逼供冤案的情形,我都无法入眠。”
刑讯逼供一定要追究
3月26日,叔侄二人被法院宣判无罪后,张高平第一时间给张飚打了电话。
张飚每天都在关注媒体对此案的报道。3月30日,张高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对那些刑讯逼供的人不想追究了。“我当时非常气愤,立即打电话告诉张高平,这样的说法不对,该追究的人一定要追究,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社会正义的不负责。”张飚说。
张飚说:“我只是尽了一个检察官应尽的义务。”据新华社电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驻张高平服刑监所检察官张飚:制造冤案的人一定要追究
本文关键词:浙江张高平、张辉冤案,张飚
|
|
|
声明:[广州刑事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广州著名刑事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刑事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的[广州刑事律师]李修蛟牵头的老检刑事律师团创办。老检刑事律师团由专业刑辩律师组成,专业精深,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旨在为您提供专业、超值的刑事法律服务。找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了解[广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请随时联系我们!
|
|
|
上一篇文章: 浙江张高平、张辉冤案感想
下一篇文章: 广东查明维C银翘片含毒案:情节十分严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