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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书记、前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今日在京开会,傍晚被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7/24 20:41:27

中纪委网站18:10分发布消息:


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在今天下午于北京召开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推动会议上,周本顺在主席台就坐:





2013年时,周本顺曾在河北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


我自我检查主要是三条:第一条就是有点急于求成,急于求变心切,那么这样说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的政绩观树得不牢。第二个问题,我就觉得是有时候有些主观决策,知人不深,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树立坚持不够。我检讨我第三个问题,主要是斗志有些松懈,做工不够,缺乏那种拼命苦干实干劲头,拼命劲头在消减。


人物简历


周本顺,男,汉族,1953年2月生,湖南溆浦人,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学历,湖南大学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


  • 1972.04 长春地质学院学生(1996.12长春地质学院更名为长春科技大学)

  • 1975.12 湖南省地质学校教师、校团委副书记,湖南省地质矿产厅政治部秘书

  • 1985.01 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三处副处长、处长,副厅级研究员

  • 1994.04 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 1994.12 湖南省邵阳市委副书记

  • 1995.08 湖南省邵阳市委书记

  • 2000.11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邵阳市委书记

  • 2000.12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 2001.11 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 2003.11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湖南省公安厅厅长

  • 2004.05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

  • 2008.03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 2013.03 中共河北省委书记

  • 2014.01 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 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周本顺在担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时曾发文称,要“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


周本顺《求是》发文:社会管理不能落入“公民社会”陷阱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中国与西方国家根本不同的政治制度、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根本不同的国情、根本不同的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社会管理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针对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真正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建设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我们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要大力加以完善。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切实解决社会管理中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是过多地把政府的事情交给社会去办,而是要确保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到位;不是过多强调按照人口比例发展社会组织,而是要加快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改革,完善职能;不是过多强调社会组织的“第三部门”属性,而是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补充。当前,一些人对国外社会管理的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小政府、大社会”,似乎大量的社会管理应该由社会负责。实际上,发达国家并非都是“小政府、大社会”,不少大国都是“大政府”,政府承担着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二是社会组织属于“第三部门”,似乎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管理体系之外。实际上,国外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都有政府背景,都在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下。在我国,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一定要制定好行为规范,事先设好“安全阀”,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社会组织繁殖起来。


创新社会管理,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最大的优良传统就是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将其贯穿到社会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继承和运用以往群众工作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真正赋予群众工作这一优良传统以时代意义,社会管理之路就会越走越宽广。对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我们把基本公共服务真正落实到他们身上,使他们现实生活有改善、未来生活有希望,他们就会坚定不移地跟着党走,拥护、支持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拥护、支持社会管理;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的70% 的城市就业人口,我们把国有企业服务管理员工的经验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真正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承担起服务管理员工的社会责任,劳动关系就会和谐得多;对4.57亿网民、8.59亿手机用户,我们在发挥好有关部门依法管理职能作用的同时,把广大网民在净化网络环境中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好全社会共同监督的作用,虚拟社会就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当今社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心理疾病越来越多等问题,我们开展好社会关爱、心理服务工作,个人极端案(事) 件就会大大减少。只要把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渗透到一切社会管理活动中去,社会管理就会得到更大改观。


创新社会管理,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社会管理文明成果。中华文明作为人类文明史上传承最好的文明之一,几千年的社会治理,至少在两个方面仍有借鉴意义:一是重视道德教化,“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念和《三字经》、《弟子规》等经典,不少内容已融入我们的民族血液,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重视基层自治,传统社会县以下没有行政机关,主要靠乡绅、里甲自治,除杀人等重大犯罪外,大多数矛盾在民间自行消化解决。今天,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容易使人们产生对现实生活的高期望,如果不加强思想道德引导,反而把人们欲望的“胃口”吊得越来越高,社会情绪就无法安抚;政治上,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如果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遏制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上,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如果不在坚持依法公正处理的同时,倡导社会宽容和谐精神,立足在基层自我化解,而是都走诉讼渠道,不仅诉讼成本高,社会也无法和谐稳定。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可以对“为公”、“为善”、“和睦”、“孝悌”等传统美德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扬弃,促进人们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思想道德基础。借助传统文化载体,借鉴传统道德教化的形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炼成全社会易于认同、易于遵守的几个字的价值观,从娃娃抓起,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做到朗朗上口、妇孺皆知,其作用不可估量。我们应当深入研究民间矛盾自我化解、乡村自治的历史文化传统,创造更好的方法形式,努力使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打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创新社会管理,要借鉴国外社会管理有益成果。世界各国的文明史本身就是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历史。对国外社会管理的有益成果,我们要采取“拿来主义”,以世界眼光认真借鉴吸收,为我所用。比如,有的国家通过人手一张有形的社会保障卡和无形的科技信息网络,把人的就业、收入、诚信、守法等基本信息集中起来,促进依法有序管理;有的国家通过采集人身上不同的生物学特征信息如虹膜、指纹、DNA等,对本国人、外国人既严格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又进行有效管理;有的国家每年春天、秋天,由政府官员、企业代表、工会干部三方协商员工工资,有效解决企业效益与员工收入的矛盾;有的国家执政党组织党员广泛融入社会,参与社区各种日常服务,增强执政党在普通社区民众中的影响力;有的国家实行房地产税与社区分成,使社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搞好面向社区居民的 “小服务”;有的国家重视法治权威,处理矛盾、个案不以牺牲规则为代价,在全社会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环境等等,都可以借鉴吸收,结合国情予以创新。在这方面,我们反对的是“搬来主义”,不管有用无用,全部照搬,赞成的是结合我国国情进行针对性的消化、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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