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订购口罩实施诈骗12万元,被白云法院判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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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中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2/13 20:34:22 |
2月13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件涉疫情防控诈骗案。
2020年1月26日至27日,被告人韦某利用疫情期间民众对口罩的迫切需求的心理,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的可低价订购KN95型号口罩的信息,并用虚假的医疗器械企业营业执照和快递单号,在短短2天内,先后骗得黄某等4名被害人款项共计122500元。得手后,韦某将上述钱款用于购买汽车、日常消费等。同年1月31日,公安人员抓获韦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韦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考虑被告人悔罪表现等,法院判决韦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向被害人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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