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李微敖,来自公众号“资浅记者”
2020年3月14日下午3时许,地处北京市东城区的一处物美超市里,现年38岁的北京籍男子郭某某,对劝他戴口罩的72岁的段老先生,大打出手,结果造成段老先生颅脑损伤,在6天后,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根据财新网的报道及我的求证,这个郭某某,就是在15年多前,杀害女友的郭文思。
2004年8月29日凌晨,郭文思在北京市夕照寺中街的黄河京都大酒店,2406号房间里,和女友段佳妮吵架,然后用枕头闷住佳妮的口鼻,将时年21岁的女友杀害了。
郭文思、段佳妮是大学同学,均为北京工业大学2001级工商管理系的学生。两个都是学生干部,郭文思是班长,段佳妮是文艺部部长。
据称,杀人后的当天下午,郭文思在其父亲的劝说和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2005年2月24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郭文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郭文思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当时《法制晚报》的报道称,“听到自己被判无期徒刑后,郭文思面无表情,而他的父亲则给审判长连鞠三躬,感激他们给了儿子一个公正的判决”。
郭文思无期徒刑的判决,在中国的司法环境里,还算合理。
因为,郭文思是属“自首”;案发后,郭家向段佳妮的母亲赔偿了40万元——佳妮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由母亲抚养成长。
当时《新京报》的报道称,“段母表示此事对她造成了极大伤害,但是她愿意原谅郭文思,接受郭家40万元的赔偿,并恳请法官对其从轻处理。郭所在学校也开具了郭在校表现证明,恳请法官从轻处理。”
另外,多位司法界的资深友人告诉我:
依据当时的司法环境,包括如今的司法环境,在中国,故意杀人只杀了一个,情节不算特别恶劣的话,一般也就是判无期,顶多死缓。
但是,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郭文思在北京的延庆监狱服刑。
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减刑”,接踵而至。
第一次减刑:
2007年6月25日,也就是坐牢仅仅2年4个月,郭文思就获得第一次减刑——北京市高院裁定,他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政治权利,也由终身剥夺,改为只剥夺九年。
第二次减刑:
只过了1年2个多月,即2008年9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二次减刑,减刑10个月。
第三次减刑:
1年2个月后,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又裁定对其减刑10个月。
第四次减刑:
又是1年2个月后,2011年1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1个月。
第五次减刑:
又是1年2个月后,2012年3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1个月。
第六次减刑:
1年1个多月后,2013年4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1个月。
第七次减刑:
1年2个多月后,2014年7月17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年。
第八次减刑:
1年3个多月后,2015年10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年。
也就是说:
自从这减刑的裁定权,归到北京市一中院之后,平均1年2个月左右,郭文思就获得减刑一次,7年多的时间里,他累计获得了7次减刑,总计减刑6年5个月。
第九次减刑:
郭文思的第九次减刑来得稍微慢一点,2018年10月22日,“憋了”将近三年后,北京市延庆监狱,又提出对郭文思的减刑建议。
“北京市延庆监狱认为,罪犯郭文思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于2015年8月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2017年5月获得监狱嘉奖奖励,2017年6月经监狱按规定审批,折算为三个表扬奖励,2017年9月获得表扬奖励。北京市延庆监狱根据郭文思的改造及奖励情况,提出对郭文思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去一年的减刑建议。”
2018年11月21日,北京市一中院全盘同意了这一减刑建议。郭文思的刑期,到2019年7月24日,即告结束。
此案的审判长是徐庆斌,审判员是纪艳琼、刘玉红。其中,徐庆斌还是北京市一中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这意味:
故意杀死自己女友,被判无期徒刑的郭文思,包括在公安看守所里待的日子,只坐了不到15年的牢!!!(2004年8月29日至2019年7月24日)
然后,郭文思出狱7个多月,即2020年3月14日,他又杀人了!
说真的,与郭文思的再次杀人相比,我更震惊于,他这频繁、大幅度的9次减刑情况。
我向多位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资深友人问询——包括警察、检察官、律师,以及纪委监察系统的干部,大家几乎一致的反映是“不正常”、“很不正常”;甚至有朋友毫不讳言,这里面一定有“司法腐败”。
更多的“行内人士们的判断”,我先不引用。
我也想问一问:
杀人犯郭文思的9次减刑,到底有没有猫腻,有没有司法腐败?!
我也郑重地呼吁:
北京市乃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应该对这一事件,进行彻底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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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出狱7个月又杀人 记者呼吁彻查北京杀人犯郭文思的9次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