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告非 来源:天亮鸡叫
4月9日,南风窗发了一篇上市高管鲍毓明侵害14岁养女的文章。
文章中详细深扒了这为人前光鲜亮丽、人模狗样的上市高管鲍毓明侵害14岁养女的细节。具体细节可看南风窗的报道,这里我们只大略提一提梗概:
1、鲍毓明性侵养女,并刻意将其往性奴方面培养,情节令人发指,如不严惩,无法服众!
2、李星星受到严重的侵害,对女孩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女孩甚至多次尝试自杀!
3、警方在李星星报警后,并未立即认真办案,存在拖沓情形,甚至还有某种故意包庇的倾向!
4、关于此事的真实性,我认为,全中国放眼望去,没有哪家正规媒体,会赔上自己的声誉,去为一个无权趋势的小姑娘,得罪著名公司高管。南风窗能为此事专门发表长文,说明这些证据确定存在。
这个事件最新的进展是,作为中兴公司上市高管、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的鲍毓明已经被解除职务。
可以说,虽然此案在之前遇到了重重阻碍,以至于根本办不下去,但随着舆论被点燃、引爆,鲍毓明很快会接受严肃的调查,他已经身败名裂,法律的严惩随时有可能落实到他的头上。
这里,我们要感谢南京警方!是相关办案警员的认真和正义,给了绝境中的母女一丝光明和希望。
但在关心和了解这件事情的过程中,我发现这件事情绝不是我们所想的那么简单!
鲍毓明身兼数职,是杰瑞集团副总裁、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研究院。
此外,鲍毓明更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从1996年起,鲍毓明先后在京津地区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就任美国思科、美国新闻集团、香港华南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
商业、法界、学界都有涉猎,身兼如此多的职位,鲍毓明就是我们平日总说的“上流人士”!
但我们再看看被侵害的14岁女孩和其母亲的身份。
李星星14岁,估计这个年龄应该上初中了。李星星的母亲身份未明,但可以肯定的是,孩子母亲的文化程度不高。
更重要的是,李星星是农村人,早年,她跟自己的母亲独自生活。
一个社会的“上流人士”,身兼数职,每天忙的要死,飞机都坐不过来,鲍毓明跟李星星的妈妈是如何认识的?
我感悟到的第二个疑点是:在南风窗报道中,李星星报案,鲍毓明承认自己的侵害事实之后,有含体液的纸巾、照片、等板上钉钉的侵害事实,鲍毓明却没有获罪,而是跟相关人员说自己要娶李星星还要跟她生孩子?
在一份保证书中,鲍毓明写下了这样的语句:
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这是什么意思?
这件事情也得到鲍毓明方面的印证,在今天最新的记者采访鲍毓明的音频中,鲍毓明表示自己和李星星的关系并不是跟大家所想的那么简单!
鲍毓明的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来分析一下:
第一个问题,怎么认识的:
南风窗出的可靠报道中,2018年相关部门查到鲍毓明有浏览“送养”“送养女宝宝”的QQ空间的记录。
请大家仔细的看相关部门提供的犯罪证据:是所谓涉及“收养”和“送养”信息的QQ空间。
鲍毓明如果没有得到某种提示,怎么会知道有那么一个QQ空间,里面有“收养”和“送养”孩子的信息呢?
这种事情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就是:有些专门从事送养女孩子的贩子,把相关孩子的信息公布到某个QQ空间里!
而在南风窗对于受害人及其母亲的亲自采访报道中,李星星的母亲说自己和鲍毓明是经网友介绍认识的!
一个城市上流人士和农村妇女经网友介绍认识?
职业、身份、阶层、地域相差如此悬殊的两个人,有什么必要去认识?
就算鲍毓明想搞个一夜情,他不也得搜索本城市吗?
或者他如果想招个嫖,以他的收入,会找一个农村妇女?
所以,一定存在某个“中介人”、“介绍人”,否则两人不可能认识。
李星星的母亲还说鲍毓明称要她们结成“家庭”。
这就更滑稽了。之前我们也知道,李星星的母亲没啥文化。如果她有文化,有养活自己一家的能力,她有什么必要把女儿送给一个陌生男人养?
鲍毓明这样的人,会想跟一个远在他乡、见一面都不容易的、社会底层的农妇“组成家庭”?
更需要注意的是,李星星母亲说鲍毓明要和她们组成家庭,但最后仅仅认识不足半年的时间,李星星母亲就将自己14岁的女儿交给了鲍毓明,带到北京上学。而李母本人,却没有去!
这不是很奇怪吗?
按鲍毓明原先的说法,本来是想找个农村老婆,这农村老婆竟然还拖油瓶,结果最后怎么着?他没有跟女孩她妈结婚,而是直接收养了女孩!!!
这什么思路,什么逻辑?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明白,仅仅14岁的孩子,一个素昧平生的成功人士要带自己的孩子去上学,你对他的了解仅仅是几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你愿意将自己的孩子交给这个人吗?
一般情况下肯定是不愿意。
但李星星的母亲愿意,理由是:鲍毓明学问高,看起来像个爸爸。
这是李星星母亲在接受南风窗报道时候的说辞,相信各位读者看到这里,已经明白,这不是养父侵害养女这么简单。
这里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根本不是人与人偶然的相识,而是,一桩交易!!!
但在南风窗的报道,以及,目前相关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对于身份悬殊、距离相差如此之远的李星星和鲍毓明如何“牵线搭桥”的,没有任何的说明!
但这个细节非常重要,它甚至可以牵连出更多受害者!
目前,关于这个细节,报道没有说,李星星的母亲也没有说,相关的网友也仅仅是“集火”了鲍毓明。
鲍毓明的兽性难辞其咎,但李星星的母亲呢?
中间牵线搭桥的人呢?
这才是最关键的!
自己的女儿被带到北京之后,母亲不会打电话询问女儿的近况吗?这些年李星星的母亲不知道自己女儿的遭遇吗?
李星星被侵害的事件,在去年4月份才被报案,报案的人不是李星星的母亲,是李星星本人,更有受过同样遭遇侵害女孩的鼓舞和支持。
该事件相关的处理人员的责任、鲍毓明的兽行已经被关注,相信会有后续公正的处理。
但是,将自己女儿买卖的李星星的母亲、收养关系建立“牵线搭桥”的人呢?
南风窗没有报道,各大媒体没有,愤怒冲昏头脑的网友们也没有!
其实,不怪媒体和网友忽略了。
人口买卖,在我国已经销声匿迹很久了。
但不代表就不存在了。
2017年,重庆巫山县发生了一起“12岁女童被卖做童养媳”的事件。
2000年,12岁的马泮艳被大伯卖给了29岁的陈学生。
而早在1997年刚被大伯收养的马泮艳三姐妹,她们的四伯就作媒,给当年12岁的大姐找了婆家。那是一个30岁的男人,又矮又穷。但是大伯马正松收了2500块钱,立即就把大姐送了过去。
12岁的马泮艳什么都不懂,在陈学生举办的结婚宴席上,在场的14个人还签了协议!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马泮艳被陈学生侵害,身体受损严重,意识到自己被买卖侵害的马泮艳逃跑,但自己的伯父通风报信,马泮艳被陈学生抓了回去锁了起来,伴随着无尽的殴打和侵害。
直到马泮艳怀孕,她才被被放了出来,生下一名女婴。
之后,马泮艳继续遭到了侵害,不止自己名义上大自己十几岁的丈夫,还有陈学生的弟弟。
兄弟俩一起轮流侵害、殴打马泮艳。
马泮艳诞下了一名男婴。孩子是谁的,不知道。
2008年,马泮艳偷偷拿到了身份证,逃了出来。
2016年,在相关事件处理中心,马泮艳报案,说自己是被买卖的。
而陈学生却拿出了马泮艳从没有见过,也没有拍过照的结婚证!
相关人员说管不了。
在之后,相关媒体对于涉及事件的大伯采访,他表示自己是为了给马泮艳找个好人家。
但如果是为女孩找个好人家的话,怎么解释女孩自己都不知道办了结婚证呢?
怎么解释大伯通风报信,导致不堪忍受暴力,跑回来的女孩又被丈夫家抓了回去的情况呢?
可见,涉事的大伯,完全赤裸裸的谎言!
对于这些买卖的人来说,他们根本不认可自己有任何的过错。
在他们眼里,女童是赚钱的筹码。
今天的李星星事件和2017年被爆出来的巫山童养媳事件本质上一模一样,可是马泮艳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公正和伸冤。
亲人将女童买卖、牵线搭桥的人、以收养为名实际上侵害女童发泄兽欲的买家,后续的处理······
这不是轮回,是乱象,更是残害女童的社会真实恶臭。
而任何一个参与进来,没有保护孩子的人都摆脱不了干系!
我们的社会如今被吹捧的已经非常进步和完善。
可是如果连尚在成长中的女童都保护不了,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们的社会还值得如此的期待吗?
想到李星星说的:
“不只有我,还有其他小孩儿,现在我受伤害,将来还会有别的小孩受伤害。”
所以,我希望,接下来媒体和网友们,一起来深度扒出在李星星买卖交易事件中,应该承担法律严惩的那些“中间人”,也就是人贩子们!
否则,我们怎能面对孩子们稚嫩的心灵被反复蹂躏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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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性侵养女背后一定还有隐情!鲍毓明是怎么找到李星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