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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澎湃新闻从律师周筱赟家属及其律师处了解到,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7月31日对周筱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
当日中午,盘锦市公安局一名办案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针对周筱赟案,目前市局已经成立专案组,目前案件由盘山县公安局办理。
周筱赟一名家属向澎湃新闻介绍,7月29日之后,周筱赟就没回复她的微信,“他平时很忙,忙起来一两天不联系也很正常,当时也没在意”。7月31日晚上,她接到了辽宁盘锦警方的电话,称周筱赟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在盘锦一家宾馆执行监视居住,“具体做了什么事涉嫌犯罪,对方称不方便透露。”
前述家属说,之后她在周筱赟在广州所住房子的房东处了解到,周筱赟是7月29日从广州被盘锦警方带走的。8月1日,家属收到了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工作人员短信发来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通知书中称,该局已于2021年7月31日18时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周筱赟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周泽律师认为,周筱赟收不收钱,都不影响其批评办案机关的正当性。不知公安机关所指周散布的虚假信息是什么,但我相信周筱赟作为资深媒体人出身的律师,不会发布没有根据的信息,更不可能捏造事实。同样的因言治罪,周筱赟案必然与当年的刘虎案一样,诉不了!而且周筱赟甚至都不会像刘虎那样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