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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全泉投资实控人被逮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3/5 0:37:08

3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12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根据投资人报案,对上海全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泉投资”)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近日公安机关已对“全泉投资”实际控制人由某林依法执行逮捕。

在通报中,公安机关告诫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自通报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或将非法所得依法退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上海全泉投资在协会合计备案14只产品,目前大部分都已经清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全泉投资实控人被逮捕

3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发布了关于上海全泉投资的警情通报,通报称,近日公安机关已对“全泉投资”实际控制人由某林依法执行逮捕。通报显示,2021年12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根据投资人报案,对全泉投资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同时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通报中还告诫涉案非法集资行为人,自通报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或将非法所得依法退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

基金业协会备案资料显示,上海全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8月26日在协会登记备案;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实缴资本3000万;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司全职员工14人,公司管理规模在5亿元以下;公司的机构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1年1月8日。

警情通报显示,自2015年7月起,全泉投资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在本市及北京、广东、辽宁等地设立分支机构,以投资证券为名,以承诺支付12%至24%不等的高额收益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集资款被用于公司运营、还本付息、偿还债务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初步查封、冻结相关银行,证券账户,股权等涉案资产。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进行。公安机关已获取全泉投资及其关联公司相关数据,同时聘请专业司法审计机构对每位投资人的投资以及出借资金进行确认,并追查资金流向。

同时,公安机关告诫涉案非法集资行为人,自通报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或将非法所得依法退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

备案14只私募产品中有12只已提前清算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上海全泉投资合计备案了14只私募产品,其中有12只产品已经提前清算。启信宝数据显示,从上海全泉投资的股权结构来看,由培林持股70%,由坤永持股30%。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全泉投资旗下的全泉一号私募基金曾出现在豪美新材2021年一季报中,当时新进持有22.81万股。不过到了2021年半年报的时候,该产品就已经退出了豪美新材的前十大流通股名单。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由培林为上海全泉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从履历来看,他于1985年9月至1997年7月期间在抚顺石化公司安仁石油炼制车间主任;1997年7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担任风控员;2002年1月至2003年11月在全国社保基金投研部担任交易员;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在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担任部门经理;2005年2月至2006年12月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研部担任调研员;2007年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上海弘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担任客户经理;2015年7月之后创办上海全泉投资。

从上海全泉投资的公司总经理李洪强履历来看,他于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期间在抚顺石化公司担任副科长;之后也是“跨界”进入证券行业,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间在申万宏源证券风控部担任一般证券客户经理;2012年6月至2015年7月期间在抚顺贸易通科技商贸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5年7月之后担任上海全泉投资总经理。

对此有私募人士表示,在之前私募行业监管不严的情况下,不少私募机构通过非法集资、允诺高利润套取投资人的资金,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而在暴利的诱惑下,部分不明事理的投资人也把资金投入到非法集资的机构手中。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目前经过监管层的严厉打压,非法集资现象明显减少,当然也更利于私募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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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由培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全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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