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律师:我对两名领导干部申诉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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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泽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11 17:54:30 |
前几天,两个被判决有罪,刑满释放的地方领导干部,在一朋友带领下找到我,说希望我代理他们申诉。我没有接受,而是给了他们一些建议。他们表示很受益。
原来,在某地办理一个涉黑案件中被作为“保护伞”抓捕关押,但经查并不涉黑也未发现贪腐问题,却被公安司法机关将他们当年在一起城管执法中与老百姓发生争执被便依警察拍照进而跟便衣警察发生抓扯的治安行政案件(当年已由公安机关作了行政处罚),提升为衅滋事犯罪追诉。期间,两人为尽快获得自由而认罪被取保,最后被定罪获刑“实报实销”。其中一个领导干部说,他本来是一直都不认罪的,后因父亲去世,需要他马上回家处理丧事,为了取保就认罪了。
他们认为自己根本没罪,被判有罪很冤枉。
听了他们的介绍,我也认为,公安司法机关对两人的刑事追诉确实很成问题,从律师揽业务的角度,我或许应该对他们说,案件问题很大,申诉成功的概率很高,我很有把握。不过,我还是坦诚地对他们说,案件确实存在问题,不过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劝他们对申诉不要抱太大希望,更没有必要花好多钱请律师。
我告诉他们,申诉是条不归路,非常难,即使是人命案,申诉十年二十年没有结果的,都很多。而像他们这种当事人曾经认罪的案件,申诉会更难,尽管罪与非罪是取决于法律及事实和证据,而不取决于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因为,司法人员对他们这样自己认为无罪却功利地认罪事后又申诉的人,会本能地反感,对他们作为领导干部不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故即使司法人员认为他们无罪,在他们自己都曾认罪的情况下,驳回他们的申诉,一点道德负担都不会有。
他们作为领导干部,社会并不稀缺,换谁都能干,对社会,对国家,价值都很有限,不像科学家、企业家那样让社会和国家仰仗,因而他们即使蒙冤,也很难受到重视。而纠正他们的案件,得给他们恢复工作,还要否定从公安、检察院、法院那么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甚至还要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所以即使他们的案件有问题,是给他们公正,否定那么多部门及办案人员的工作,还是驳回申诉,受理申诉的有关部门,是不难权衡作出取舍的。
我也告诉他们,他们现在人是自由的,申诉的事他们自己就能做。如果实在放不下,可以自己申诉,但只宜把申诉作为业余爱好,不要沉迷其中,耽误干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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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刑事申诉,周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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