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由人民检察杂志社、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主办、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学术研讨会在连云港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检察日报社编委委员、人民检察杂志社社长庄永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振峰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了知名高校的法学专家及来自全国各地的论文作者参加。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卞建林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左卫民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建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博士生导师杨宇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挂职)李奋飞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栋教授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挂职)张建伟教授等专家学者参加本次会议。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连云港市政法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主持开幕式。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振峰致辞。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视频致辞,他指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着深刻的背景和基础,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我国刑事犯罪变化重大,首先,严重犯罪大幅度下降,轻罪案件上升速度很快。二是需要更加关注我国的刑事立法的变化和罪名的变化。三是从结果上来说,进入司法程序之后,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占80%以上,近两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需要充分认识这背后的法治意义和犯罪结构的变化。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出以来,公检法及律师协同发力共同推进政策落地落实,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轻微刑事犯罪为主体,减少羁押和追诉,刑事羁押率明显下降,不起诉率上升,起到了长期积极效果。在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方面,江苏省检察机关大力落实,取得很好成效,在全国检察机关起到了借鉴意义,走在了全国前面。各级检察机关勇立潮头,努力创新,在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也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
此次会议不仅是研讨,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务实之举。研讨会上,苗生明提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必须坚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必须坚持司法规律,循序渐进推动政策落实。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致辞。他指出,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立足实践、积极探索、协同推进,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用好不起诉裁量权,全流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成果。如,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作,构建捕前检警联动互动机制,充分运用非羁押措施做好捕前分流。对以社会危险性为核心的逮捕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全面客观评估逮捕必要性。深入开展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试点,解决“不诉了之”的问题,最大限度提升犯罪社会治理效果。专门研发智能办案系统,辅助检察官全流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提升办案质效等。
但在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加以克服和解决,这也是此次研讨会的意义所在。
如何既发挥刑罚的惩罚功能,严惩严重犯罪不动摇,又落实轻罪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避免“不捕了之,不诉了之”,实现轻罪治理的效果?研讨会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论解读、“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根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检察实践三个方面开展了为期一天的专题研讨。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论文作者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研讨热烈充分,见解亮点纷呈。
研讨会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双向奔赴,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施行两周年之际,通过专家理论结合实务研讨,对进一步推动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落地落实、检察机关能动履职、诉源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柳慧敏、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赵学武也参加了此次研讨。
作者:宗申 张旭 来源自: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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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刑事大咖云集连云港!研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