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特大贩毒案一审宣判 持枪贩毒主犯获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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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7 0:10:58 |
在番禺民宅内制造毒品,几名贩毒头目持有枪支……,昨天上午,陈堃等8人特大贩毒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被判死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底,陈堃纠合陈广华、鲁冰等人在番禺丽江花园某民宅内,以****等为原料加工麻果。2006年2月起,在陈堃指使下,鲁冰通过权俊峰、赵敏先后3次购得麻黄素575公斤,交给他人制成****29.3公斤。2006年7月15日,陈堃以每公斤12万元贩卖3公斤****给被告人秦远辉。次日,陈广华在陈堃的指使下,携带10公斤****在珠江新城利雅湾与秦远辉交易,被人赃并获。其后,8名被告人相继落网。
据悉,该贩毒团伙的几大头目都有私人枪支。陈广华在1998年购得猎枪1支及子弹7发,送给“老大”陈堃。2006年初,陈堃还以8000元为谢雄伟购得手枪1支。
据悉,第六被告人权俊峰与第七被告人赵敏是夫妻,婚前权俊峰还是成都市消防部队的抗洪抢险队员,退伍后二人于2006年7月充当贩毒的“中间人”转卖麻黄素100公斤,同年7月下旬,夫妻俩再次充当“中间人”贩毒500公斤。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陈堃的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死刑;秦远辉被判死缓,谢雄伟、陈广华、鲁冰被判无期徒刑,权俊峰、赵敏被判有期徒刑4年。(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袁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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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贩毒案,贩卖毒品,运输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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