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聚众斗殴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犯罪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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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易然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0 0:29:12  |
文,第8页。 [23] 参见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02-703页。 [24] 参见赵秉志、刘志伟:《论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基本问题》,载《政法论坛》,1999年第2期。 [25] 吴一鸣:《谈聚众斗殴的几个问题》,载《东吴法学内刊》,1998年第3期。 [26] 朱毅:《聚众斗殴罪实务研究》,苏州大学2002年硕士毕业论文,第7页。 [27] 参见赵秉志主编:《刑事疑难问题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版,第1755页。 [28] 有学者将这一问题定性为刑法上的对合性或对合关系问题,其实对合性问题目前理论界尚存在争议,本文避免使用这一词语。参见陈兴良:《论犯罪的对合关系》,北大法意网, http://www.lawyee.com.cn/redirect/index.asp?url=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art&gid=335571307,最后访问时间:2006年8月12日。 [29] 参见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617页。 [30] 参见王作富:《刑法分则实施研究》(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第1427页。 [31] 参见赵秉志主编:《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1页;另见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882页;另见叶巍、曾培芳:《聚众斗殴罪疑难问题研究》,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另见见赵秉志、刘志伟:《论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基本问题》,载《政法论坛》,1999年第2期。 [32] 有兴趣者可以参见党进:《聚众斗殴罪:理论与实践探讨》,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硕士毕业论文,第3页;另见柯武松:《论聚众斗殴罪》,武汉大学2004年硕士毕业论文,第21页。 [33] 参见李希惠主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9页。 [34] 参见张明楷著:《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41页;另见曹坚:《聚众斗殴罪的司法适用问题研究》,载《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35] 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上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296页;另见王作富主编:《刑法》,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版,第136页。 [36] 参见党进:《聚众斗殴罪:理论与实践探讨》,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硕士毕业论文,第27页。 [37] 参见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第1410页。 [38] 参见张菁:《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认定》,载《法学》2006年第3期;另见党进:《聚众斗殴罪:理论与实践探讨》,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硕士毕业论文,第4页。 [39] 参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2000年《关于办理聚众斗殴等几类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 [40] 参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涉枪涉爆、聚众斗殴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年331号文件)。 [41] 参见张菁:《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认定》,载《法学》2006年第3期;另见王海防、陆漫:《聚众斗殴罪疑难问题之探析》,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3月15日理论版;另见林皎:《聚众斗殴罪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硕士毕业论文,第10页。 [42] 参见党进:《聚众斗殴罪:理论与实践探讨》,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硕士毕业论文,第12页。 [43] 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上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224页。 [44] 参见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第1432页。 [45] 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上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225页。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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