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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案辩护律师31日微博和博客文章集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微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1 0:14:35

徐天明律师31日微博
 
深圳律师徐天明:【2011年度“最佳”辩护人】今天在对裴金德的认罪供述进行质证时,其他被告人和各自的律师都认为裴有被刑讯的嫌疑,认罪口供不真实。独有他自己的石律师认为其有罪。其他律师齐声抗议2011年“最佳”辩护人石律师的意见。真不知这是中国律师的光荣还是耻辱,也不知这是中国刑事法庭的光荣还是耻辱!
 
发表了博文 《关于对北海案中关键证人劳次证言的质证意见》 - 关于对北海案中关键证人“劳次”证言的质证意见(博主按)劳次,是北海案控方证据中,唯一一个见到被告人裴日红、裴金德、裴贵、杨炳棋、黄 http://t.cn/S7bo34

王兴律师微博

我反对他,不是因为他坚持认为裴金德去年的翻供不影响自首的认定,不是因为他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他说去年的庭审不算数了,检察院变更起诉补充证据后把原来的推倒重来了。这就把该案的程序问题和原庭审揭露的刑讯逼供给遮过去了,势必损害我的当事人的利益,必须反对之。

#北海案#裴金德的辩护人认为去年庭审不做数,因公诉方的变更起诉及补充证据,裴自愿认罪。其原来的翻供不应影响自首的认定。我们举手反对,因法官不让展开,我只能说,不同意其观点。待辩论时再驳斥。

发表了博文 《对控方核心证据—劳次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 - 按:证人劳次作为控方唯一一个“到过第二现场”的证人,于2011年10月28日出庭作证,现本人受命将辩护律师于10月31日上午发表的质证意见做 http://t.cn/S7bD3R

#北海案#庭审进入第十六天。累!熬!
 
周泽律师微博
 
【被刀架脖子上的证人】#北海案#庭审,辩方今日将对作证时称在水产码头大门口碰到五名被告人的、控方唯一与第二现场(即水产码头伤害致死黄焕海现场)有点关系的“证人”劳次的证词进行质证。该证人8月9日与律师见面,接受调查,次日即被警方控制。法院9月5日通知其出庭作证,其9月10日即被拘留。
 
【被刀架着脖子的证人2】#北海案#今日上午控方宣读的多位证人“证言”,均为讯问笔录,而从卷宗内根本看不出这些人涉嫌什么犯罪而被讯问。值得注意的是,宋啟玲、杨炳燕、潘凤和曾是法院第一次开庭时的证人。因作证不利控方,公安便在法院判决之前,以伪证罪将三人抓捕,从而引出了北海案之三证人案
办案人员中有个韦超强,真是超级强大啊 //@杨学林律师:把法院已经通知出庭的证人抓起来,以使其不能出庭作证,这又是北海警方贡献的一个大课题,具有立法和司法方面的研究价值。
 
【被刀架脖子上的证人3】#北海案#辩方今日对所称在水产码头大门口碰到五名被告人的“证人”劳次的证词进行质证。法院9月5日通知其出庭,其9月10日即被拘留。该证人8月9日会见律师,接受调查,次日即被警方控制。此前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该“证人”的发问,已让其抓狂不已。 

法院通知该证人出庭的通知,证人还未收到,就被公安抓了。但该证人最终还是出现在了法庭上,不过原来的辩方证人,成了控方证人

周泽律师30日微博

【被人捏着脖子的证人】#北海案#由公安和检察机关做过多份讯问笔录的控方重要“证人”吴富,面对被告人连珠炮似的发问,多次用“这个与本案无关,我不回答”来应对。而对辩护人的发问,也多次用“与本案无关”、“记不清楚了”、“我已经说过了”作答。如此训练有素,真是厉害!http://t.cn/S7v8GR
 
杨学林律师微博
 
#北海案#今天的庭审速度飞快。因为五名被告人只有一名认罪,所以控方在举示被告人庭前供述时,采取蜻蜓点水的办法,有选择地举示一到两份。至今天休庭,控方举证只剩下尾声了。如不发生特殊情况,明天上午即可开始辩方举证。按照这个速度,本周即可结束。
 
陈光武律师微博
 
发表了博文 《覃永沛:今天上午庭审实况 北海检方、北海公安知道怕了!》 - 覃永沛:今天上午庭审实况北海检方、北海公安知道怕了! 早上庭审,北海检方确实心虚了, 不敢再派他们培训过的演员出 http://t.cn/S7tvGr
发表了博文 《王兴:对控方核心证据—劳次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 - 按:证人劳次作为控方唯一一个“到过第二现场”的证人,于2011年10月28日出庭作证,现本人受命将辩护律师于10月31日上午发表的质证 http://t.cn/S759Ii
 
发表了博文 《周泽:对北海案控方核心证人吴富证言的质证意见》 - 周泽:对北海案控方核心证人吴富证言的质证意见 2011-10-30 对北海案控方核心证人吴富证言的质证意见 原文地址:对北海案 http://t.cn/S7yYB5
 
覃永沛律师31日博文             

               特:今天上午庭审实况   北海检方、北海公安知道怕了!
    早上庭审,北海检方确实心虚了, 不敢再派他们培训过的演员出场表演,对所有所谓"目击证人的"言词证据,北海检方仅就2011年8月后由公诉人亲自出马所做最后一份(经过反复修改)的讯问笔录作为证据举证.故意人为地完全抛弃了最能反映真实情况(即案发时2009年11月)即当初北海公安2009年所做的讯问笔录。
    对曾经出庭作证过的三位关键女证人(即被北海公安、北海检方逮捕的宋启玲、杨柄燕、潘凤和)的证言,北海检方只简单地宣读了“他们制作的最后一份讯问笔录”,这可是北海检方凭此逮捕杨在新等四律师的重要言词证据,北海检方却不敢冒险叫她们出庭作证,并且就想一笔带过,北海检方到底怕什么呢?
    当然,轮到我们辩护人举证时,我们将“北海检方不作为证据”使用的、北海公安及北海检方所做的其言词证据通通单独举证,以此来证明北海检方是如何编写、及修改5次剧本,最后如何定稿的...
    今早我对2010年10月28日“目击证人”劳次的证言发表的质证意见是:该证言是北海有关人员逼迫劳次当庭作了伪证!
    北海检方居然当庭做了假证,说他们的"目击证人"劳次是已经被取保侯审的?
    事实是劳次于2011年9月10日被北海公安刑拘后,被关在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后,劳次就从来都没有出来过.我们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的赵永龙律师2011年10月26日申请会见劳次,北海公安给的答复是:主办人韦警官已经调去北海中院搞安保,律师会见他必须等到北海案开完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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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北海案辩护律师31日微博和博客文章集锦

本文关键词:刑事辩护,北海案,周泽,裴金德,北海中院,杨金柱,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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