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案11月2日庭审:北海公诉人有几“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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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金柱 文章来源: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2 23:05:36 |
今天是北海案庭审的第19日,也是辩护人举证的第二日。
杨金柱2007年8月5日在新浪开博时自称“律坛怪侠”,其实,杨金柱一点都不怪。通过这次北海案件的审理,杨金柱发现北海公诉人是中国最奇怪的公诉人,是杨金柱20多年刑辩生涯中从来没有碰到过的公诉人!
通过辩护人的举证,网友们将会看到北海案公诉人的“奇怪”之处:
北海案公诉人第一怪:直接“做饭”送法院
中国法律界有句俗话:公安是做饭的、检察是送饭的、法院是吃饭的。但在北海案中,公诉人在2010年的庭审中是一个送饭的,但北海中院迟迟不判,北海检察一再延期审理,并且直接参与侦查,将送饭的变成做饭的。
北海检察做了多少饭?待辩护人举证结束以后,我们将公布北海检察制作的全部讯问(询问)笔录,大家就知道了。
北海案公诉人第二怪:公检法三家联合讯问被告人
北海案卷材料中,不仅有多次讯问笔录中载明公安检察两家联合讯问被告人,更奇怪的是,还有多份笔录是公安检察法院三家联合讯问被告人。杨金柱对此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有哪位仁兄见到过公安检察法院三家联合讯问被告人的侦查笔录,恭请一定告知杨金柱,以便杨金柱开开眼界。
杨金柱要去问一问北海中院的徐副院长:北海中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哪一条,有权派法官去参与公安检察的联合侦查?
北海案公诉人第三怪:侦查技能远远超过其公诉技能
通过十几天的庭审,杨金柱算是领教过了北海公诉人的公诉技能。北海庭审结束以后,杨金柱将单独写几篇评点北海公诉人的公诉技能的狗屁文章,让大家也见识见识北海北海公诉人的公诉技能。
杨金柱发现:北海公诉人的侦查技能远远超过他们的公诉技能。这里仅举一例说明:2011年6月21日,黄子富在北海公诉人的笔录中是完全不认罪的。但2011年6月22日,黄子富在北海公诉人的笔录中,却变成了完全认罪的。一夜之间,北海公诉人是如何“开导”黄子富认罪的呢?杨金柱恭请北海公诉人将这一“开导”绝招教一教杨金柱!
有此三怪,北海公诉人是否是中国最牛的公诉人?恭请网友们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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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北海案11月2日庭审:北海公诉人有几“怪”?
本文关键词:裴金德,北海中院,刑事辩护,杨金柱,北海案,周泽,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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