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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案辩护律师11月2日微博集锦
作者:杨金柱 文章来源: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2 23:11:14

 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辩护律师11月2日微博集锦#北海案#下午被告人自我辩护时,我的当事人杨炳棋发毒誓说:如果黄焕海是他参与伤害致死的,他及他的家人都不得好死!我真希望他能够让公诉人与他一起发誓,如果他没有伤害致死黄焕海,而是办案人员逼供的,办案人员全家能够终身平安~~~~~!

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辩护律师11月2日微博集锦确有必要 //@禅定如海:希望开个先河,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证人、鉴定人都在开庭前发个誓言

 

周泽谈案说法都说“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公诉人想到了,不知他们能否做到

 

周泽谈案说法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之前,建议先说“报告政府”。//@王兴律师: 下午公诉人反对我的辩护意见,认为我对办案机关有攻击性的言论,我说你刚才还对被告人使用了攻击性言论呢。

 

周泽谈案说法我也有此冲动,明天再细说//@王兴律师: 我当时几次想要不要举手反对他,或者要求他发表辩护意见时不要谈及其他被告人。//@周泽谈案说法: 回复@leavin2010:意思是公安机关取证延误和取证未尽,但检察机关把公安机关没做好的工作,都完善了 //@leavin2010:何谓有误没错,应该让他详细说明!

 

 

周泽谈案说法回复@leavin2010:意思是公安机关取证延误和取证未尽,但检察机关把公安机关没做好的工作,都完善了 //@leavin2010:看来不整死自己的当事人,石“律师”是不罢休了!何谓有误没错,应该让他详细说明!

 

 

周泽谈案说法拖累@杨学林律师 了。贵阳黎庆洪案将同时拖累@迟夙生律师 @律坛怪侠杨金柱 @朱明勇律师 @伍雷 @王兴律师 等诸多北海前线的律师及其他战区的律师

 

 

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下午法庭辩论中,认罪并“不用”@陈光武律师 @朱明勇律师 的裴金德的指定辩护人石维道律师,使用了“我们辩方”的提法,并以辩护人的身份对同案辩护人强烈质疑控方的种种问题进行合理化解释,总的意思是说控方有误没错。亮点是,其指出被控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在前进路的行为,还涉嫌寻衅滋事罪

 

周泽谈案说法杨在新律师要求履行出庭作证的义务而不可得。这在法律是该如何评价呢?把有利辩护的证人抓起来,如果能够转化为控方证人就带来法庭,如果不能转化,就让其不能不能出庭。这叫什么刀法呢

 

 

周泽谈案说法【就这样证明北海案被告人无罪】#北海案#辩方上午完成举证,开始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调查很快结束,法庭辩论将开始。明天可望完成全部庭审程序。但案件何时了结,难料。毕竟控方已习惯不断补充证据,不断变更起诉。不知此次庭审之后,控方是否还会补充证据,变更起诉?http://t.cn/S7dZXA

 

 

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上午辩方举证,辩方要求羁押在北海市看守所的杨在新出庭作证。控方反对。辩方说明该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后,审判长宣布,已将出庭作证申请送达杨在新,让值庭员查看该证人是否到庭并让辩方继续举证。多许,值庭员报告:证人杨在新未到庭。众律师遂明白,希望出庭作证的杨在新律师越狱失败

 

杨学林律师:杨柄棋的发言很悲壮。

 

杨学林律师#北海案#今天下午法庭上有两个人可能比较郁闷,一个是@王兴律师 。他的辩护观点还没有阐述完毕,就被审判长给不让说了。另一个就是被告人裴金德。公诉机关只起诉了他一个罪名:故意伤害,而他的辩护人又给加了一个罪:寻衅滋事。

 

杨学林律师#北海案#今天下午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裴日红、裴金德的辩护人完成了第一轮发言,我作为被告人裴贵的辩护人将于明天上午发言。可是公诉人说裴贵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竟然不认罪,是藐视法庭,可把我吓了一大跳。我明天要是为裴贵作无罪辩护,会不会也被指责为藐视法庭呢?

 

杨学林律师#北海案#眼看在北海的日子不多了,顶多两天即可撤出。@周泽谈案说法 不失时机地又给我安排了新的任务:贵州案。天哪,我因北海案而耽误的事情什么时间干呢?看来,我得赶快请像@王兴律师 那样的青年才俊当我的助手,才不至于累趴下。

 

杨学林律师#北海案#上午已经结束控辩双方的全部举证质证。如无特殊情况,下午即可开始辩论。我的辩护词如全部发表完毕需要两个多小时,故我又准备了一个简洁版,只需半小时,阐述主要观点。到时看法庭的安排,随时调整。

 

杨学林律师#北海案#今天上午针对公诉人称侦查机关“取证未尽”的观点,我说控方没有严格履行审查起诉责任,是失职了。第一公诉人立即要求审判长对我训诫,原因是我攻击公诉人。李金星律师立即要求审判长对公诉人训诫,原因是其发言未经允许。审判长均不予理会

 

王兴律师:#北海案#一直想着辩论完了就可以轻松了,现在真完成任务了,却真的轻松不起来。看着几个被告人竭力想表明自己无罪的样子,听着被告人发毒誓以示清白的无奈,我真的能帮到他们吗?被害人夭折确实痛心,但这五个被告人的青春和生命也经不起错案的消耗啊!

 

王兴律师:我当时几次想要不要举手反对他,或者要求他发表辩护意见时不要谈及其他被告人。//@周泽谈案说法: 回复@leavin2010:意思是公安机关取证延误和取证未尽,但检察机关把公安机关没做好的工作,都完善了 //@leavin2010:看来不整死自己的当事人,石“律师”是不罢休了!何谓有误没错,应该让他详细说明!

 

王兴律师:#北海案#我发表辩护意见时,公诉人反对,认为我对办案机关进行评价,是不当的,应当禁止。我回应:刚才公诉人也进行了评价,只不过你们的评价是正面的,我的评价是负面的,仅此而已。公诉人的反对没有法律依据。

 

王兴律师:下午公诉人反对我的辩护意见,认为我对办案机关有攻击性的言论,我说你刚才还对被告人使用了攻击性言论呢。

 

王兴律师:这位石律师的辩论完全相当于公诉人第二轮公诉意见了。认为没有刑讯逼供,事实清楚,已经做到了排除合理怀疑……见过作有罪辩护的,没见过这么作有罪辩护的。

 

王兴律师:#北海案#作为下午第一个发表辩护意见的辩护人,完成任务了,心里一块大石头落地了。今天睡得可以舒服一些了。

 

王兴律师:#北海案#这是一个奇迹!下午辩论,公诉人明确,被告人从第一现场步行到贵州路然后打摩的到第二现场,然后实施殴打致死被告人、商量抛尸、走回水产码头门口打车返回,全程一共只用16分钟。这些没前科、没通谋的被告人,原来是犯罪集团的专业杀手?

 

王兴律师:#北海案#辩护人上午申请杨在新出庭作证,法官让值庭人员看看杨有没有到庭,一会儿被告知(果然?竟然?)没到庭。看来,杨律师越狱失败。

 

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中国北海需要多一点正直的中国共产党员!》 - 今日之中国北海,你懂,我懂,他也懂,反正我是懂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是必须拒绝司法腐败,否则即使 http://t.cn/SzPhi6

 

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北海案主案 今天开始进入倒计时》 - 今天下午庭审,北海检方与北海律师团 已经进入实质性的辩论阶段

http://t.cn/S7gCXi

 

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申请贵院批准对黄涣海的死因及其死亡时间另行委托省外的鉴定机构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裴日红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http://t.cn/S7gxYP

 

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申请北海中院批准"模拟本案被告人"供述"的整个作案过程的进形勘查实验》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裴日红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我们作为被告

http://t.cn/S7r3J0

 

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 北海公安的看守所看管得太严,杨在新律师今天越狱未成功无法出庭作证! - 辩方举证目录 1、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作证通知书 证明劳次是辩方的证人。 2、劳次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http://t.cn/S7rRNO

 

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申请北海中院对北海市检方的证据“物证”衣服 封存 及鉴定》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裴日红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我们作为被告人裴贵的辩 http://t.cn/S7rCCn

 

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北海案主案 今天开始进入倒计时》 - 今天下午庭审,北海检方与北海律师团 已经进入实质性的辩论阶段 http://t.cn/S7gC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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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 北海公安的看守所看管得太严,杨在新律师今天越狱未成功无法出庭作证! - 辩方举证目录 1、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作证通知书 证明劳次是辩方的证人。 2、劳次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http://t.cn/S7rRNO

 

覃永沛律师:发表了博文 《特:申请北海中院对北海市检方的证据“物证”衣服 封存 及鉴定》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裴日红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我们作为被告人裴贵的辩 http://t.cn/S7rCCn

 

陈光武律师:发表了博文 112日北海案庭审消息》 - 112日北海案庭审消息 @周泽谈案说法 #北海案#上午辩方举证,辩方要求羁押在北海市看守所的杨在新出庭作证。控方反对。辩方说明该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 http://t.cn/S7eyO1

 

 
陈光武律师:发表了博文 《覃永沛:申请北海中院对北海市检方的证据“物证”衣服 封存 及鉴定》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裴日红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我们作为被告人裴 http://t.cn/S7dGtX

 

 

 

陈光武律师:周泽:上午辩方举证,辩方要求羁押在北海市看守所的杨在新出庭作证。控方反对。辩方说明该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后,审判长宣布,已将出庭作证申请送达杨在新,让值庭员查看该证人是否到庭并让辩方继续举证。多许,值庭员报告:证人杨在新未到庭。众律师遂明白,希望出庭作证的杨在新律师越狱失败
 
 
曾维昶律师:手机没电后,裴金德用宋启玲手机与李警和通话三分多钟,25559秒到25913秒,之后二人一直在一起至凌晨八点左右。//@昆仑山人在厦门:现在已知的裴金德哥们:李警和,潘玉宇,宋刚。现在的新问题是:裴金德没有去水产码头,312分之前他在哪儿?做了什么?见到宋启玲时他手机用完了电

 

徐天明律师:回复@---:昨天下午审判长关于为什么是被告人站在被告席而不是别人的一番话,让我预感到不妙的结局。当然,可能他们还未充分研究胃排空的时间原理。 //@---:每天去旁听我都在想今天控方会不会撤诉呢?

 

徐天明律师:【北海案“取证未尽”】今天在对录像只有三中路的而其它路段没有的问题,公诉人说确实取证未尽。我回应时说,公诉人当庭承认取证未尽,说明本案证据不够确凿充分,不能排除其它疑点,不符合刑诉法追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没想到辩护席中有“公诉人”,公诉席中也有“辩护人”,真是喜剧连连。

 

徐天明律师:【北海案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裴日红擦了一下眼泪,说:我真的没有打一下被害人,更没打死他。黄子富说:我没有打被害人,真的不知到为什么要把我列为被告。裴贵说:我真的被冤枉。杨炳棋说:如果我打了被害人,我和我全家都不得好死!

 

徐天明律师:还没有,在辩论前,先由被告人陈述。//@吴国阜lawyer: 辩论完了? //@李和平律师:看吧,法庭审出了鹿,会否判决成马?

徐天明律师:回复@罗宾逊bj:不会当庭认,要认也当在判决书中认。 //@罗宾逊bj:转发此微博:审判长认没?

 

杨名跨律师:#北海案” 法庭辩论中基本常识的无知。在今天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对王兴的辩护多次反对而打断。审判长也随声附和而提示。法庭对抗不是请客吃饭,这样的常识难道不知?对对方的反对意见通常在证人作证过程行使,辩论中的反对完全可在轮到你发言时提出。别人辩论时你反对个鸟啊!

 

杨名跨律师:#北海案# 按控方指控的作案路线图、起止地址、行进方式等进行了“体验”的亲历者,以我曾经的国防身体,依裴金德有罪供述中的最快速度,完成作案也需要47分钟,而公诉人声称只需16分钟。在此与公诉人打赌,如他能在16分钟内完成上述作案过程,我去死。如完不成,他去死。请网友见证,也请公诉人接招。

 

杨名跨律师:#北海案# 石维道之观点一:本案是寻衅滋事过限,从而发生了之后的故意伤害致死。各位,你们意见为何?

 

房立刚律师 #北海案#公诉词采撷:“本案没有刑讯逼供,虽然几个被告人手腕有外伤,但经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均是在抓捕时形成…”;“对被告人的讯问均是在看守所内进行…”;“今天在这个象征公平与正义的法庭上,被告人应该堂堂正正,知错就改,做个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人!”…… 本律师在听到以上这些后脸红了。

 

 

 

房立刚律师 #北海案#14:35,审判长:经合议庭合议,律师的模拟录像不在当庭播放,待合议庭评议案件时予以参考,法庭调查结束。紧接着,在公诉人要求下,又恢复法庭调查,在公诉人对裴金德关于电话的补充发问全部得到记不清楚的回答后,1442法庭辩论才开始,第一公诉人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公诉词。

 

房立刚律师 #北海案#15:30,审判长宣布由各被告人自行发表辩护意见。裴金德:由律师为我辩护。裴日红:我自始至终没有打过被害人一下!黄子富:我不明白为什么公安非要逼我承认打死人!?杨炳棋:我如果打过被害人一下,我发誓我全家不得好死!裴贵:根本没有挟持过被害人上车!

 

房立刚律师 #北海案#9:25,辩护人覃永沛律师举证。因辩方未打算按原卷页码表述,审判长极不耐烦,一种居高临下、严厉呵斥的口吻再次出现,覃律师继续不回嘴、不动气,真是好脾气。我猜覃律师明白,这也许是斥本地律师以警示外地律师。审判长审理此案,别人羡慕嫉妒恨,我表示理解同情爱!发飙也不容易啊!

 

房立刚律师 #北海案# 9:17审判长请公诉人对辩方提交的法医鉴定意见书质证。法警将此证据双手递到第一公诉人面前,但其无动于衷。审判长再次请公诉人查阅,其表示不查阅。审判长说,不查阅如何质证?公诉人说,不需要质证,违法的证据。法警无奈将证据放其桌上,公诉人随即拿起撇在其前面的投影机桌上。牛!

 

房立刚律师 #北海案#上午所有辩护人举证完毕,公诉人质证完毕。审判长休庭时宣布下午1430开庭。比平时提前半个小时。

 

房立刚律师 #北海案#被不来的证人杨在新。庭前法院已经将证人出庭通知书送达关在看守所的杨在新律师,杨在新的辩护人也已在会见他时取得了他本人申请并同意出庭作证的书面意见,可是今天的法庭依然煞有介事的宣称“证人不到庭”。面对辩护人的质疑,审判长说:“对于证人不到庭的原因法庭不做审查! 广州刑事律师推荐
原文链接:北海案辩护律师11月2日微博集锦

本文关键词:裴金德,北海中院,刑事辩护,杨金柱,北海案,周泽,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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