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2011中国禁毒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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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禁毒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5 0:19:01 |
公司捐赠200 万元,广州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继续捐赠价值120 余万元的毒品检测试剂,卫生部与我会合作开展项目活动经费56 余万元等。
★紧紧围绕禁毒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开展禁毒公益项目。2010 年禁毒公益事业支出价值747 余万元人民币。组织实施禁毒宣传教育公益项目: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拍摄了以青少年为特定受众、以合成毒品危害为专门题材的禁毒警示教育电影《明天》,并在“6·3”虎门销烟纪念日到“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组织放映和观影活动;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邀请禁毒宣传形象大使和义务宣传员拍摄、制作了一组禁毒公益广告,包括以关爱戒毒人员为主题的电视版广告、以抵御合成毒品诱惑为主题的广播版广告、以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进家庭、进农村”为主题的招贴画等,并免费下发到各地广为播放和张贴;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2010 全国‘6·26’禁毒宣传教育精品活动”评选表彰活动,北京、辽宁、江苏等地共37 个活动入选。
组织实施“禁毒千人关爱工程”项目: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禁毒千人关爱工程”公益项目的通知》,开设项目网站,在云南、甘肃两省启动资助社区戒毒人员治疗费用和资助涉毒人员子女教育部分费用项目,对6 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资助;继续与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开展“送教育送健康”社区图书角活动,2010 年资助甘肃、湖南、广东三省建立了44 个禁毒图书角。组织实施资助戒毒康复工作项目:根据捐赠者意愿,专款资助广东中山禁毒公益项目(二期)、江西九江市禁毒公益项目,主要使用方向是社区戒毒(康复)、“6·26”禁毒宣传、戒毒康复场所内部建设等;拨出专款240 万元,资助全国公安、司法系统12 个戒毒康复场所购置医疗等必需设备;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在云南、贵州等地组织开展社区禁毒工作人员培训、禁毒志愿者培训等活动,推动当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公安部监管局在广西南宁举办了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骨干培训班,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的业务水平;组织理事会成员、捐赠企业代表到云南开远“雨露社区”戒毒康复场所、湖南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单位等进行实地考察。
组织开展禁毒学术研究项目: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组织实施四川凉山禁毒防艾对策研究课题;受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在湖南长沙举办了第一届全国禁毒社团工作座谈会,互相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学习借鉴,携手推动禁毒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与四川广元市委市政府共同举办“2010 中国·广元‘无毒害市’论坛”研讨活动,紧紧围绕“创新禁毒,守护净土”这一主题,为政府主管部门与专家学者之间、实践工作者与研究人员之间提供一个充分交流的平台,推动禁毒模式创新、禁毒理念更新,共同促进禁毒工作的社会化。
★组织开展慰问抚恤活动,充分体现对禁毒工作人员的关怀。2010 年累计慰问云南、湖南、内蒙古、广东、贵州、陕西、甘肃等地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因公牺牲或受伤人员及家属14 人次,共发放慰问金18 万余元人民币;专项拨款10 万元用于慰问抚恤在甘肃舟曲县特大泥石流灾害中伤亡的公安禁毒民警及其家属。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遵照章程规定组织召开理事会议和理事长办公会议,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制度。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社团规范化建设、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等重点工作。向民政部申报等级评定,迎接评估组实地考察,认真落实评估整改建议。充分利用其他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开展宣传,继续支持办好《禁毒周刊》,办刊质量、发行数量、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2010 年民政部年度检查中被评为合格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在《公益时报》等媒体公开发布。 上一页 [1] [2] [3] [4] [5] 原文链接:2011中国禁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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