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黎庆洪案部分律师致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公开信 |
|
作者:律师团 文章来源:辩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2 10:59: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吴爱英部长:
2012年7月10日,贵阳市黎庆洪案庭审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当庭提出,小河法院在开庭前,有多名庭长和法官曾在夜间提审被告人,要求他们解除对外地律师的委托,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师辩护。并说,请外地律师要加刑,如果解除外地律师,并且开庭时不说被刑讯逼供的事情,可以在5年左右判刑。还说外地的律师都是炒作,判决还是法院判,而不是律师判。这些事实如果存在,属于严重离间当事人和律师关系,侵害被告人和律师的辩护权,严重侵害了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行为。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损害律师权利的行为频频发生,影响极其恶劣。
鉴于黎庆洪涉黑案自2012年1月9日开庭审理以来,发生多起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的重大事件。该案57名被告人,前后介入律师多达百余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先后发生律师被警告、被训诫、被驱逐出庭、20余名被告人及其家属委托的律师被无故解除委托、大批被告人被指定本地律师辩护等事件。指定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又发生多名被告人要求换回原委托的律师继续辩护等情况。这些现象,在中国刑事司法史上,前所未有。为保障律师辩护权利和案件顺利进展,我们呼吁司法部对该案中律师合法辩护权受到侵害一事,展开专项调查。
贵阳黎庆洪案部分辩护律师: 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 杨金柱律师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 周 泽律师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 朱明勇律师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斯伟江律师 北京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 张 磊律师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 王耀刚律师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何 兵律师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 杨学林律师 上海尚伟律师事务所 韩国权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