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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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9 1:04:14 |
(2)应划清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如前所述,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本罪是一般主体,而重大飞行事故罪的主体是航空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铁路职工,均为特殊主体。
(三)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原文链接: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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